2008年12月14日 星期日

我們不譴責暴力嗎?

文/野草莓論述組

十一月六日,民進黨發起「嗆馬圍陳」遊行,暴力衝突在遊行結束後急遽升高,有民眾以糞便、汽油彈攻擊警察,警方隨後執行強制驅離,現場爆發大規模衝突。最後,圓山衝突以數十位警民受傷收場。

對於暴力衝突,我們深感遺憾與痛心,也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暴力。近日,有些關心我們的朋友提出疑義,認為野草莓在運動訴求中不譴責暴力,就是支持「圓山衝突」中的暴力。對於這種嚴厲且沒有道理的指控,我們認為有必要鄭重澄清。

首先,我們懇請民眾注意到,野草莓運動以行動貫徹「和平、非暴力抗爭」,這是我們對暴力最堅定的否定。這幾天來,暴力的確受到大量的關注。朝野政黨、媒體、輿論一致譴責。社會果決自制地處理暴力問題,對此,我們深感驕傲。然而,當社會全心全力地處理個別的暴力之時,我們卻感到極度的憂慮,因此必須做出沉痛的提醒。

有另一種看似合法的,但實質上危害更鉅的「暴力」,卻未獲得足夠的關注。國賓陳雲林先生來台期間,治安單位侵害人權、違法濫權的「維安」行動,嚴重地侵害了台灣公民社會的價值,讓尚在襁褓中的自由民主深受威脅。

我們認為,違法濫權的「維安」行動,之所以需要我們全力發聲譴責,是因為「維安」工作有著三項特質。第一,治安人員配戴的證件、身著的制服, 賦予了他們表面的正當性。於是,他們任何違法濫權的行為,若沒有人立即制止譴責,都將被認定為合法的,遑論進行任何司法追訴。第二,縱使違法濫權的事實已經受社會關注,治安人員可以用寬鬆的行政裁量掩護非法的人權侵害。若無人持續監督,恐怕難以有效追訴。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旦治安人員違法濫權沒有受到任何明確的糾正懲治,侵害人權得到「默認」,執政者將更加有恃無恐地以民主之名行侵害人權之實!這才是放任違法濫權的「維安」行動的最大危害,也是推動我們站出來的深層恐懼。

表面合法、難以追訴,以及放任其蔓延所可能造成的後果,說明了第一時間制止治安單位侵害人權、違法濫權的必要與急迫。野草莓站出來了,我們需要全民的支持與參與,讓相關首長為違法濫權認錯道歉、懲處失職官員。

總結來說,個別的暴力可以在法律得到適當的處置,行政單位的違法濫權卻急需社會立即的關注處理。這是我們以行動的方式「譴責暴力」,具體訴求行政單位負責的理由。台灣公民社會目前最急迫的課題就是,制止行政單位違法濫權,不再侵害自由人權。同時,我們也再次強調野草莓運動不支持暴力,更不可能聲援暴力。我們沉痛的呼籲:請政府不要再模糊焦點,試圖藉由「圓山衝突」,將「維安」工作中侵害人權的行為合理化、正當化;請政府不要再推卸責任,將侵害人權歸咎於個別維安人員的判斷失當。

承認錯誤需要道德勇氣,也是進步與謙卑的象徵。在這個關鍵時刻,我們懇請政府重建人民正在崩解的信賴,記取教訓,釐清相關責任歸屬,並許諾不再重蹈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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