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7日 星期五

高教評鑑三十年──所憑為何?所評為何?

◎蘇致亨

   走進系館,門口擺放著「歡迎自評委員蒞臨本系」的牌子。班板上則出現了系辦助教提醒學生熟記課程地圖網中「教育目標」的文章。台大所有系所被選定參加九 十八年下半年度系所評鑑,各系所為準備自評資料紛紛著手進行「模擬評鑑」。本次高教評鑑中心的系所評鑑究竟所評為何?又為何而評?

  其實評鑑制度的歷史悠久,最早的高教評鑑可追溯到本文先就評鑑制度的歷史沿革說起……我國自民國64由中研院吳大猷院士主持首次高教評鑑至迄今已有三十餘年歷史,差別已不可同日而語。本文將嘗試從各面向來探討評鑑制度的沿變。

「球員兼裁判」──評鑑單位自主性爭議

   高教評鑑曾歷經教育部主導期、委託學術團體辦理期、大學法公布後則委託財團法人高教評鑑中心基金會辦理。教育部主導期因各司職務繁忙,評鑑多草率行事: 如評鑑委員多為臨時委託,不見得有時間準備或保持客觀。且各司與院校多有業務往來,行政評鑑中立性屢遭質疑。而學術團體辦理期則因公開招標委託不同團體造 成評鑑品質不一、標準不一致加上經驗無法傳承等缺失。

  各方意見最終促使財團法人高教評鑑中心基金會於民國94年成立,高教司遂直接委託該機構辦理評鑑作業。該單位雖已通過ISO90012008認證並獲得英國United Kingdom Accreditation ServiceUKAS)證書,但當初卻是由教育部出資1500萬元、153所大學各出資10萬元共同成立,「政府評鑑機構大學」的科層化模式,間接造成外界對評鑑機構專業自主性與行政獨立性的批判,以及大學與評鑑機構之間的對立緊張關係。

  為解決此爭議,前教育部長杜正勝在任內指出,未來評鑑中心走向應為教育部撤資,各大學改採自行付費評鑑,並逐漸將品質保證制度發展為「認可機構評鑑機構大學」的自我管制模式,以確立評鑑單位不受行政力影響的專業自主性。

「何謂社會公正人士?」──評鑑委員專業與公正性之爭

  負責參訪各校的 評鑑委員亦是影響評鑑單位專業自主性的一大因素。過去教育部主導期評委遴選草率,且訪問時間僅有一天多是走馬看花;校務評鑑時甚至直接委請公私各校教務長 互評,自身多公務繁忙而未有充裕時間客觀評定,不僅缺乏評鑑委員自身專業性,加上個人利益未迴避引發各界質疑;同樣案例仍有吳京擔任教育部長任內主持的高 教評鑑,他當時邀請時任中研院院長的李遠哲先生擔任策劃委員,更委請中研院國內外院士及研究員以「社會公正人士身分」擔任三分之一評鑑委員。但仍在評鑑專 業及利益迴避方面飽受各界爭議。

  對於評鑑委員的專業與公正性的爭議,負責的高教評鑑中心回應表示「本次系所評鑑確實是由專業同儕進行認可結果之判斷。為確保訪評委員之專業與公正性,所有參與訪評委員必須參加評鑑講習,並提報本中心董事會通過後,報請教育部核備,以確保達成專業判斷之目的。」「其次,所有訪評委員會事先告知受評系所,由受評系所進行評鑑迴避申請,系所可載明具體理由下,針對認為不適合擔任自身系所訪評委員之專業同儕提出迴避申請。」訪問時間也從過去一天延長至四天,來試圖降低對於評鑑委員專業與公正的爭議。 關於評委的爭議評鑑中心確立評鑑專業自主性已有試圖解決

「體檢、萬靈丹或是尚方寶劍」──從執行結果解讀評鑑目的

  吳大猷院士首次主持開始,高教評鑑的主 要目的就是促使大學自我改善。然而就實際執行層面上,評鑑目的卻因為社會背景以及主事者思維差異而在公布甚至解讀評鑑結果時皆偏離方向。如評鑑創辦初期結 果多為籠統報告一般狀況,導致大學院校及社會大眾皆反應冷淡。而改採等第甚至排名制的結果,卻不僅脫離「與自己比較」原意,且往往立即引來眾多學校的反 彈。

  即使已改採認可制(將評鑑結果分為「通過」、「待觀察」及「未通過」三種認可結果),但一方面在執行上訂定客觀評鑑標準的模式受人批評陳義過高,是把評鑑當做介入開處方的機會,除引發不必要的疑慮和反彈外也讓認可制評鑑的本質失焦;另一方面,我國多年前「廣設高中大學」政策遇上少子化趨勢而面臨大學退場機制危機。過去主事者多主張直接就評鑑結果未通過系所開刀,限縮其補助經費、招生名額及學雜費價格。退場機制綁架高教評鑑不僅讓各大學為搶錢搶生存而不誠實執行評鑑,也容易造成不接受結果的反彈行為大增。

  面對兩項執行面上的疑慮,高教評鑑中心對於前者已逐漸修正其方向標準,改為以強調大學校院自我管制之自我評鑑為主。由院校自行訂定目標任務及改進執行方法呈交自我評鑑,而評委的訪問評鑑僅是根據其所呈交的自我評鑑報告就實際情形做監督與協助。對於後者,現任教育部長及高教司長也都表示將逐漸讓評鑑結果與退場機制脫鉤,實際措施如將評鑑不過的退場機制「鬆綁」,給予一點緩衝期,而不是馬上減招五成。最終讓退場機制市場化,讓評鑑回歸評鑑以增進各院校對評鑑的重視。高教評鑑不該是政治力介入開藥方的萬靈丹也不該是砍殺治學不良系所的尚方寶劍,而應回歸其目的—做為各系所自省的總體檢。

結語:強調系所學術自主及自身專業自主性的高教評鑑

  總結上述討論,高教評鑑經歷三十餘年的演變,不僅強調評鑑機構自身專業自主性,也更加重視受評各系所的學術專業及自主:評鑑對象從針對大學學院整體校務運作轉向各系所專業發展,評鑑標準從既有「客觀」標準演變至各系所自我評鑑的自省,強調評鑑委員於評鑑及負責領域的專業性亦可見一斑。

  不同於過去計畫以「研究」為核心的評鑑,我們期盼這次以「教學」與「學習」為核心的系所評鑑能夠促進台大各系所有一次徹底自省改革的機會。下文我們將細部介紹本次評鑑實行方式並且以社會系、哲學系、中文系為代表探究系所自評是否真能促進系所的改進。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