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7日 星期一

台北市的垃圾處理政策

◎葉志成(化學一)

從露天堆積至資源回收,台北市的垃圾處理方式在近幾年中歷經了許多重要的改革。然而,對市井小民來說,「垃圾處理」通常僅止於將廢棄物稍加分類,送至指定集中處而已。身在台北市的你,不知道對於你的垃圾進了垃圾桶之後的去向了解多少?

台北市政府對於垃圾處理的政策,由最末端逐漸地回溯,一步一步進行改革。早期的台北市,明目張膽地將垃圾堆積在基隆河邊,形成白鷺鷥駐足的垃圾山。隨著人口的增加,垃圾的問題日益嚴重,市政府遂開始將垃圾掩埋。爾後,為了分攤掩埋場的負擔,垃圾處理進一步走向了焚化。1992年,政府開始實行資源回收;2000年,垃圾費開始隨袋徵收。這兩個事件顯示改革已經從垃圾最終被處理的方式上溯至垃圾形成的起點。

總體而言,隨著民眾環保意識的提升,以及在焚化處理的配合之下,台北市以衛生掩埋處理的垃圾,自1994年到2008年十多年的期間,從每日2500多公噸減少至每日55公噸;而垃圾的焚化量在這幾年間則大致上維持穩定,內湖、木柵、北投焚化廠合計每日約處理1500公噸。從掩埋和焚化的垃圾量總合來看,可以推論一般垃圾數量的確有顯著地下降。

上述由宏觀的角度看台北市的垃圾處理。從微觀的角度來看,台北市的「垃圾費隨袋徵收」政策並非均質地應用在所有人身上:部分大型的機關﹝如高樓大廈、學校、公司行號等﹞至今仍以固定的價格委託清潔公司處理垃圾。對於這些機關來說,他們的垃圾費不會隨著垃圾量的增加而上升。由於將垃圾外包處理,個人並不需直接面對垃圾費隨袋徵收的壓力,也就有可能失去從事垃圾減量的動力。

而在「資源回收」這一方面,雖然台北市資源回收的回收率已達四成多,現實上仍有許多問題有待克服。一方面,當今仍有許多公共場所只提供「垃圾」與「資源回收」兩個桶子。過度簡單的初步回收系統,導致各類可回收的物品混雜在一起,事後須再耗費人力處理。另一方面,資源回收的物品須經清洗與分類,我們也難免偶爾嫌麻煩而直接把它丟入垃圾桶。

根據前年年底的統計,台北市的行人專用垃圾桶共有三千餘個,密度高居全台之冠;然而,在行人道上,卻不見資源回收桶的身影。若是稍加留意,便可發現垃圾桶中其實參雜著寶特瓶、鐵鋁罐等可回收的物品。這顯示資源回收仍未完全落實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之中。

另外,由於垃圾費隨袋徵收,有些人貪圖小便宜,會將家用垃圾棄置於人行道的垃圾桶旁,或是硬塞進垃圾桶之中,導致垃圾散落一地,甚至堆積成一座小小的垃圾山。雖然上述行為都有法可罰,但是公用垃圾桶數量繁多、分布廣泛,造成政府方面對於少數違規的民眾「防不勝防」。

垃圾的處理其實從「丟下」的那一瞬間就開始了,如果忽略這一瞬間的重要性,而將大量時間投入在垃圾處理末段,將已經丟入垃圾桶的垃圾再倒出來,重新進行分類,豈不是捨本逐末的行為?到底是要麻煩自己,在丟下垃圾之前多幾項前置工作;還是要麻煩別人,將自己丟下的垃圾再撿起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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