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5日 星期日

因應釋字六八四號:修改校規與申訴管道

◎人類一 林必修


  日前台大召開校務會議,會中學生會提案,要求校方因應大法官在今年初公佈的釋字六八四號,在本學期全面檢討不合時宜的校規,同時也要對學生申訴的制度做更健全的處理。


校務會議,然後呢?

  校務會議決議,由行政包副校長召集成立特別委員會進行檢討,成員包括:教務處、學務處、總務處、研究發展處、國際事務處、圖書館、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進修推廣部、法律學院蔡明誠院長、社會科學院趙永茂院長,學生代表兩位則由校務會議學生代表中推派,委員會初步將針對七大處室的校規進行修改。

  在申訴管道方面,現行為申訴評議委員會。但申評會成員有十幾位教授,而學生代表卻只有三位。除了學生意見是否真能被正視之外,學生會長擔心:教授委員們在看待師生之間的衝突時,難免過於教授本位,而忽略學生的立場;再者,若將調查工作交由行政人員處理,將出現「官辦官」的尷尬處境,可能將有失其中立性、公允性。另外,針對此部分,學務長馮燕釋出善意,表明未來將在各處室建立申訴平台,例如學務處可設置申訴組。


學生會表示:

  在修改校規此部分,學生會將扮演一股推力。陳乙棋擔心特別委員會的學生代表過少,因此,學生會學術部目前已有專人負責蒐集法規,以彌補學生與校方行政單位的資訊不對稱。具體來說,學生會將針對一切自訓導處時代沿用至今、而明顯不合時宜的校規提出更改;尤其關於學務處、教務處此二與學生最密切相關的行政處室。舉例而言,過去台大學生在活動與場地的申請時,如同在跑大地遊戲般,需要走過一關又一關的繁複手續,此即為對學生不友善的行政程序,必須改善。

  關於申訴制度,除了既有的申評會之外,學生會亦樂見申訴平台的建立;並且,建議此平台可參考性別平等委員會的作法:即由委員臨時組成調查小組處理申訴案件。不過目前性平會的調查小組並無學生參與,而學生會希望將來申訴平台若有調查小組,應將學生納入。

  因應釋字六八四號的種種改革中,修改校規固然是一條必經之路。但是,學校心中的價值是什麼?。若只是圖求行政便利,美其名地宣示「朝向校園和諧的目標邁進」,實際上的用意卻是避免學生找學校的「麻煩」,那麼如此的變革或許仍不足以體現釋字六八四號的真正意涵。


學生權利,你知多少?

  釋字六八四號的意義在於學生之基本權益的保障,釋文的公佈亦提供學校改革的契機。這也表示,學生應該對自身權益有所了解,並在受到侵犯時勇於提出申訴;在未來,對於校規的修改或學生會的作為,都值得我們睜大眼睛去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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