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6日 星期一

《勞動.意識》青年打工族的勞權之路

◎ 林庭葦
本週的受訪者為私立大學大五學生,有兩份兼職工作:除了在非營利單位擔任照顧中小學生的課輔老師外,也是商業公司的行政工讀生。平時除了上學、工作,偶爾會出沒於勞權議題現場。在勞團為七天假絕食的期間,受訪同學曾投書蘋果日報,講述自己爭取合法工資的經驗[註一]

從發傳單到當臨時演員——學生打工族的工薪人生
  我高中就開始打工,打工最頻繁的時候是大一,到現在念到大五,一直陸陸續續做超過十份以上的工作。
  一開始打的工是發傳單。其實剛開始做的工作都是體力勞動,例如大一的時候去當過演唱會活動的工讀生,那時我就去搬一些重物、椅子什麼的,有時候活動到很晚,也是一兩點才離開。後來我去書展打工,一直搬書、久站,也當過臨演,一個下午500元,沒有勞健保,只有領車馬費和便當。我覺得當臨演很有趣的是,除了明星之外,還可以看到一起來當臨演的人,其實存在很多不同的階級。刺龍刺鳳的大哥、小嘍囉…我覺得這樣講可能存有偏見,可是看起來真的就是跟你身處完全不同世界的人;你會看到他們身體透露出的一些訊息,就會覺得我們生命經驗好像很不同。我覺得當時演哪一個角色都沒差,因為電影外的世界更精采,可以看到各式各樣不同階級的人。大一的時候,假日會去大賣場從事泡麵試吃的工作,一個禮拜一天;其實這種臨時性的工讀,不一定沒有勞、健保,就是看雇主的良心,可是大一那時候不懂事,也不知道勞健保對我的重要性。後來去了社福團體擔任課輔老師,因為是常態性工讀,我就再也沒有去做其他臨時性工讀了。

  高中升大一的暑假,我在精神病院打工過。那時候爸爸在裡面當清潔隊的工人,爸爸、外婆都是清潔隊的領班。我那時是浮動人力,幫外婆做一些行政工作,比如整理、謄寫資料,還有點名、檢查廁所,有人請假我就去頂人頭,做了一個暑假。工作是周一到周五,從早上八點到下午五點半,那些清潔工們做完自己份內的工作就會休息,可是要隨時待命,包含颱風天。

  那個勞動條件是我有史以來看過最差的,我爸他們颱風天還要回去出勤,完全沒有加班費,而且精神病院的管理階層,對於那些精神疾患者,採取密集式的監控模式。清潔隊裡很多都是以前的精神疾患者,後來出院不受到社會的接納,因為這份醫院的清潔工作,才能夠回來。那時我的工作夥伴包括以前的病友及身障者,由於社會不接納,來到這邊工作;即便他們(病友)狀況非常好,醫院對於清潔隊員還是採取高度的勞動控制。清潔隊員的是屬於「派遣受雇者」,是外包給派遣公司的,對於派遣公司,醫院高層有非常非常多的罰則,可能缺了一、兩個人就要罰錢。我暑期工讀時期,經常實施檢查,時不時就會來檢查今日缺工狀態,少一人就罰一千塊,即便清潔隊回報今天有人請假,還是要被扣500元。那時候醫院正好換一個新的主管,他對這個清潔隊非常地要求,每天都來臨檢、不准請假,就算今天真的身體不舒服請假,回報還是要扣錢。

  我真的很不喜歡那個工作環境,它明明就是個醫院,可是外面超少病人走動;疾患者都被關在病房裡,病房都是刷卡才能進去,有固定的時間出來「放風」——不覺得很像監獄嗎?我那個時候看到一群人穿著一模一樣的衣服,他們排隊,裡面的「老師」會帶著他們出來散步、在醫院走動。我看過其實狀況很好的病人,在餐廳吃飯,吃一吃突然發作,只是發出怪聲而已,就看到四、五位醫生及護理師衝上前架住他,而我只能站在一旁,震驚得望著,他動彈不得的模樣。

  這些被視為「前病友」的醫院清潔隊員,也無法獲得等同市面上合理的勞動待遇。颱風天被要求出勤,沒有額外的加給;而派遣勞動公司看準他們出去外面找不到工作,薪水都低到非常誇張,工時與一般上班族無異,但月薪卻只有幾千元。在裡面,除非沒有精神疾患經歷、沒有被貼上標籤,是被社會普羅大眾所認可的「一般人」,才有可能拿到好的待遇。

  對我來說,大學打工很多時候是在探索自己的人生,然後看看外面世界到底長什麼樣子,當然也會遇到很多人、很多事。以加班為例,像我在非營利機構打工,裡頭的正職社工,加班的話會上報時數、然後申請特休,大多都會休掉,可能是他們比較有勞動意識吧。可是像很多商業公司的正職同仁,我問他們:「你們如果加班會拿加班費嗎?」他們說:「沒有,就送公司啊!」或許是工作環境的氛圍,商業公司的員工在工時方面不太敢與資方進行日常生活上的協商。大部分的人會因為自己的工作倫理,怕請特休造成其他同事的負擔而不敢請,所以那些特休會送公司。


勞動意識,從被偷走的七天開始
  一例一休和七天假,大概是9月28日那時候吵最兇。其實會開始對一例一休跟七天假的議題有關注,是因為暑假7、8月份慕哲咖啡辦了國際勞工影展,那時候看的電影是《被偷走的七天》。剛好我從大一開始就一直在打工,我才發現七天假對於「部分工時者」——也就是打工族——的影響真的很大,影響到國定假日的雙倍工資[註二]

  後來陸陸續續就有在關心相關新聞,而當初投書蘋果日報,則是因為工鬥開始絕食…其實當下很難過,覺得他們是為了全體勞工的假期、還有部分工時者的雙倍工資去抗爭。一開始,我爭取10月25日和10月31日的雙倍工資[註三],是想說如果我拿到雙倍工資,就要捐錢給工鬥團體,把double的另一份捐給他們。我私訊工鬥的粉專,他們那個時候覺得很感動,但沒有收下我的捐款,他們說:「那畢竟是打工族辛苦換來的勞動所得,你還是自己留著吧!」。

  年初的時候,法定工時從原本的雙週84小時,變成單週40小時[註四];原本每週多出來的4個小時,一直都用七天假去補。年初的時候,其實大家都有注意到這件事情,是剛好最近勞工團體抗爭強度增加,加上蔡英文上任了一陣子,事情才被炒出來。我覺得我今天能放到假、或是拿到雙倍工資,真的多虧了「七天假抗爭」否則我們就不會知道這件事,然後讓資方拿走我們的假期[註五]

勞權作為日常實踐
  我工作的地方算是那種做形象的CSR公司(編按: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企業社會責任[註六])。我一開始有試探公司正職同仁的態度,因為剛好他們10月那兩天都沒有放假,就有在抱怨;後來聽他們講是因為公司的特休和員工旅遊假,員工旅遊假四天是公司給他們的福利,所以就沒有國定假日那七天。他們很想放假,可是他們不敢去跟公司老闆提出訴求。我那個時候有跟他們聊,他們覺得很奇怪,這些假日像國父誕辰紀念日、蔣公誕辰紀念日...不是要轉型正義嗎?那為什麼還要放這七天假?可是他們又很想放假,就處於很矛盾的心態,我也覺得他們應該不會去爭取。

  為什麼有勇氣做這件事情,是因為我覺得勞團每天在那邊抗爭真的很辛苦。那時候他們剛開始絕食,還被其他人貼上激進分子的標籤,覺得看不下去,一定要拿到這雙倍工資。所以我就跑去找計算工讀生薪資的專案助理姐姐,一開始她也沒有想過這件事情,對於七天假的事情,她完全不知道,我就把這件事跟她講清楚。她說員工旅遊假我們有放到,可是我回答「沒有,你們沒工作、還是有領薪水,但工讀生上一天班、領一天薪水,沒上班就沒薪水」,她說「對欸」,就給了我雙倍工資,其他工讀生比照辦理。一部份是因為助理姐姐十分善待我們這群工讀生,接受了我的說法;另外有一部份,是因為我們部門很強調自己是「依照《勞基法》聘雇」的大公司,《勞基法》規定,只要在國定假日出勤,就是要加倍工資。我們是做那種企業形象的部門,如果被傳出來工讀生沒有依照勞基法聘僱的話,應該會很慘吧。

  我後來寫那一篇投書,下面留言有一些反彈聲,「你這樣台灣企業怎麼活啊」、「你這個打兩份工的狀況,對學生而言應該只是特例吧」什麼的。我後來跑去調查我身邊的同學,到底打兩份工的人有多少——結果很多,真的很多!以我們系內同學的勞動條件和經驗,許多人也不好過,大家靠著這種半工半讀的形式在生活;我身邊的同學,有些打到三份四份真的不為過,他們說他們薪水真的太少,一份工無法完全支持生活費,可能只有一兩千塊,有些除了生活費,還要付學費。像我們這種青年打工族,幾乎是完全沒有休假的,因為多休就少賺、而且還要上課,也有不少人因為打工犧牲自己的時間、課業。「砍七天假」法案通過,等同剝奪我們這些打工族微薄的勞動所得…所以我的看法嗎?我只希望台灣的政府好好地去思考勞工的處境,因為勞動處境非常多元且異質,不能完全站在資本家的利益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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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6日,受訪同學於立法院拒砍七天假抗爭現場的身影。
後記
  每場勞動權益的抗爭,往往都被塑造成極端對立、暴力激烈的場面。然而事實上,日常生活中的勞資互動,經常是合作中帶有張力的人際關係。
  從受訪同學的故事裡,可以感受到她與上司「助理姐姐」的關係十分融洽,也提到助理姐姐曾經是和她一樣的工讀生;在這場薪資與休假的勞權戰爭中,受訪同學必須同時面對人情和上司、下屬關係的張力。同為公司受雇者的她們,更在這場七天假的抗爭中第一次真正地瞭解勞工權益——對於像受訪同學這樣的學生打工族,甚至更多廣大的勞工,有誰真正瞭解關乎自身的薪資、休假和勞動環境相關權益?又有多少勞工,能夠鼓起勇氣挺身爭取自己的勞動權益?除了受訪同學自己的故事外,她所遇到的課輔學生,二十個中就有三、四個小朋友的父母有職災的情況;這些,都是說也說不盡的勞動故事。關於勞動權益和勞資關係,從來就不是非黑即白、「會吵的小孩有糖吃」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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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 蘋果日報:因為抗爭,我獲得了雙倍工資 https://goo.gl/vZn1xt


[註二]《勞動基準法》第 39 條
第三十六條所定之例假、第三十七條所定之休假及第三十八條所定之特別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因季節性關係有趕工必要,經勞工或工會同意照常工作者,亦同。


[註三]10月25日為臺灣光復節、10月31日為蔣公誕辰紀念日,兩天皆為《勞基法》所規定的國定假日。依[註三]所示,勞工於國定假日工作,雇主須加倍發給工資。(12月6日以前,砍七天假的勞基法修正案尚未三讀通過時)

[註四]《勞動基準法》第 30 條

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
前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其二週內二日之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



[註五]公民影音行動資料庫:被消失的國定假日?《勞基法》修法爭議公庫全紀錄

[註六]一種道德或意識形態理論,主要討論政府、股份有限公司、機構及個人是否有責任對社會作出貢獻。(來源:https://goo.gl/EEXiSp

2016年12月10日 星期六

《勞動.意識》 教學熱枕與勞動環境──專訪一位補習班家教老師

◎ 凌心耕

本週的受訪者在台北一間補習班擔任一對一家教老師,教授科目是英文、地理、公民,授課對象主要為國二到高三學生。

問:請簡述你的工作狀況。你如何在工作與課業、社團等大學活動中權衡?

暑假時我每周打工三天,開學之後因為活動變多,就兩天,再加上系隊每週練兩次,所以平日就有三個晚上要忙,周末也有一整天要忙。

權衡的話,因為打工蠻累的,雖然大學有更多好玩的事情想去進行,但是,後來想想班已經排好了,而且我是教一對一,既然已經要教他,總得犧牲些什麼。所以我在大學生活的時候,會儘量排開衝突的活動,有些演講或是跟同學出去玩,我就無法參加。體力的話,像我週六在補習班從九點上到下午三點,家教是從四點半到六點半,六點半回家之後,有時又要趕其他活動,這時就會心力交瘁,會想說何必把自己弄得那麼苦,所以體力、心力,還有跟朋友出去的機會,就會捨去一些。(問:那會覺得可惜嗎?)當然會覺得可惜,但同時也覺得,朋友能再聚,而演講活動沒辦法參加到,就只能下一次再補足;也因為覺得可惜,所以下學期就不打算繼續打工了,因為會捨去許多東西。

問:請問你工作的目的是要賺錢,還是有其他自我充實的目的?

    一開始當然會想賺錢,但教補習班的另一個原因,是想我的升學經驗給學弟妹,畢竟我花了三年的時間把這些科目讀好。有時候感覺蠻充實的,例如看到學生成績進步、或是教好一個概念,學生的恍然大悟,會讓我覺得自己花時間備課、打講義,是有成效的。像我上週給學生上一堂地理的總複習,原本只有一堂課,上完課後,他跟補習班說,之後還想要再上一次課。一定是有學到東西,才會想繼續學,所以的確會自我充實,有種真正幫助到他人的感覺;不過我覺得在補習班這種行業,有時感動就只限於幫助學生成長,會少一些特別的體驗、會覺得疲乏。不斷地面對同樣的學生,有種一成不變的感覺,像是「怎麼這禮拜看到你,下禮拜也看到你」,不像便利商店那樣今天看到一個客人,明天看到至少是不同的客人。
問:你剛剛有提到備課的部分,能否談一下這些「非正式工作時間」的準備?
備課很累。講義大多是暑假就準備好了,像英文科那些不同的動詞、子句用法等,都會先整理好,怕開學太忙;但開學後還會再準備一些考卷,就是把成卷選項改一改,發給他們,我出完之後會再寫一次那些題目評估難度。當然,我也希望他們都能從考卷或講義中學到一些東西,但有時會懷疑備課到底值不值得,像一次上課時,我就不斷拿出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上課的筆記,然後說:「欸我這邊不是有講過嗎?」學生就回答:「喔對!」所以就會想這個筆記到底有沒有用,不過即使如此,也不能不發。
問:相對於你領到的錢,你覺得你做的準備值不值得?

不值得。薪水大約是國一每小時100,國二國三150,高二高三200230,但是我打一份講義三個小時,那三個小時我可以拿來做更多的事,所以用金錢衡量不值得。不過把講義整理完,自己也會有成就感,所以如果用滿足程度來衡量的話,勉勉強強過得去。

問:如果有更好的勞動環境(勞動環境可能指工資、工時或休假),請問你覺得你整體的工作與生活品質會如何改善?
工時部分,我跟一般打工者不太一樣,因為一般的打工是排班,每週可能都固定要上十六到二十小時,但是我只要有課再去上就好了,所以我可以調配我的時間。例如我週一有課,我就週一去,教完就走,等於只要在那邊一個半小時就好。補習班會盡量多塞一點課給我,但我也可以把它推掉,等於我可以拒絕那個工時,協商的過程也不會很困難,蠻好溝通的。一旦接了一個課,就要固定上完一學期,無法中途退出,不過我覺得這還算合理。

工資的部分,當然有更多錢就會更願意投入。因為補習班抽成很多,我之前看他們收費,一個學生八百,但發給我們兩百,只拿到四分之一,被抽了四分之三,雖然他們要出場地費、冷氣費、考卷等,四分之三還是有點多啦。這點我有跟補習班討論過,薪水這麼低會不會影響到教學品質?他的回應是他們不願意調整,因為即使給再多的錢,職位也不一定徵得滿。這個價錢當然徵不滿啊,我覺得如果薪水能調高一點點的話,老師就更願意去授課,我相信品質也會更高。

問:請問你過去對勞權議題有什麼樣的理解?對他們有什麼印象?

我知道一例一休是例假日跟休假日,可以加班與不能加班,可以要求上班與不能要求上班,然後我也知道砍七天假這件事情、基本工資等。

我印象中的勞工議題有臥軌、ETC抗議等。我知道有這些議題,但沒有到深入關注,可能因為我還不是勞工,而且工時也不長,不過工資我會在意。大概是每次有報導我都會看一下,有網路文章我也會看,只是不會深入探討這篇文章所講的,與另一個角度所講的差別,因為這樣會變得有點偏頗。我印象中勞工都蠻激動的,尤其是之前一例一休要強制通過,國民黨一直喊有異議有異議,但民進黨卻拍板無異議。我覺得這蠻難處理的,就是勞資雙方要如何去協調。我的印象就是這樣。

我認為資方應該保障勞方有完善的生活品質,不要又低工資又加班,我覺得那是不合理的,但廠商還是很在意成本,所以這裡有很大的矛盾,廠商應該想要怎麼回饋他的員工。畢竟賺了那麼多利潤而不去回饋,等於只有把錢收在自己那邊,不斷投資讓自己更壯大,但員工還是沒有享有應有的福利,我覺得應該要回饋一些給員工,至少讓他們的生活品質有提升。
問:請問你覺得這段時間關注勞工議題,動機是什麼?勞工議題在你心目中是什麼樣子?

第一個動機是當然希望未來能有一個好的工作環境,工作不要太辛苦;第二個是因為我讀商管,會想探討要如何在勞資雙方協調,看看雇主如何跟勞工溝通,或是勞工怎麼跟雇主溝通。在此之外,這對整體社會而言也是個重要的議題,勞工一定佔大多數,資方一定是少數,少數人擁有多數的財富蠻不合理的,勞方該得到應有的報酬,比如我在補習班被抽了四分之三,就不公平。勞工是比較弱勢的一方,政府應該要保障勞工的工資與工時,維持他們的生活品質,畢竟資方不願意讓自己的利潤降低,會想要勞工多做事。如何保障勞方的生活品質是一個重要的議題。
雖然這是個重要的議題,但身邊的同學卻沒有特別地關心,其中一個原因是我們還不是勞工;另一個原因可能是台大學生的背景都比較好,比較沒有那麼辛苦;還有,我們身邊也都沒有這樣的人在抗爭,假使我有朋友現在也在前線抗爭,我覺得我就會因此開始關心勞工議題。

問:你覺得理想的工作環境長什麼樣子?

假設我現在出了社會、有了家庭,我當然希望能跟多跟家人相處,不要被工作給綁死,上班時就專心工作,下班回家就不用再收發email。要能跟家人好好相處,一部分不能有太大的金錢壓力,所以工資不能太低,工時也不能太長。雖然現在想想好像不太可能,但我覺得工作不該是全部,有時候要跟家人相處,還有一些情感聯繫必須維持,這樣算是理想的工作環境,希望六日就讓我出去玩。


後記

  從補習班家教老師的案例可以發現,低薪資勞動環境影響的不僅限於勞工本身,教育工作者的低薪等於對熱心教學的老師潑了一桶冰冷的水,連帶影響到莘莘學子的學習意願與成效。高喊著教改口號的政治人物往往把教改看做是教育體制內部的事,然而,當低薪的勞動環境無法支持包含家教老師在內的廣泛教育工作者,繼續往前的動力,社會只能盼望具教學熱枕的老師能燃燒自己,照亮學生。

  但即使是最熱心的老師,也不可能感受不到認真備課、辛勤教誨後,薪水袋握在手中的空虛與遺憾。如果我們盼望每個學生都能遇上一位勤奮教學、傾聽、關懷與理解的好老師,能看見每一位學生的優點與缺點、鼓勵學生發掘自我,我們不能只停留在社會彼端的隔空喊話,更應主動打造促進老師投入自我的勞動環境。增加薪資給付、縮短長工時、減少約聘性質的雇用,都能讓老師們更願意投入於教導、解題之外,那些真正影響人一輩子的自我認識、做人處事、關懷與陪伴。

  訪問後不到一週,「一例一休」、「砍七天假」的《勞基法》修正案已於立法院三讀通過,台灣勞工處境在換了民進黨執政下依然艱困,台灣多數大學生對勞權議題也依然冷漠。意識報希望透過報導校園中各種學生對自身勞工環境看法,以及他們對勞權議題的看法,揭示勞權議題在社會中的重要性,並推廣勞工權益、促進學生產生屬於自己的勞權意識。

2016年11月25日 星期五

同婚法案公聽會——走在婚姻平權的長路


◎ 陳奕銘

  上週四(11月17日)俗稱「婚姻平權草案」的民法修正案,首次在立法院進入司法法制委員會審查。主導法案的委員會召委尤美女立委在當天場內杯葛、場外抗爭的衝突下,最終透過朝野協商承諾於接下來兩周召開公聽會,並在會期結束前完成審查。


  昨天(11月24日)一早立法院外不太平靜,人行道上設置防止民眾翻牆的灰色欄杆,大批警力沿著圍牆戒備,每個門口也都設置了人員。中山南路靠青島東路的門口,聚集了約五十名反修法人士,他們高舉「婚姻家庭全民決定」、「另立專法保障同志」等標語,並呼喊口號:「我們的訴求是婚姻家庭,全民決定,我們另立專法保障同志,不是歧視!」、「農民有農保,工人有工保,因著他們特殊的需要,另立專法,保障同志!」

  台灣全國媽媽護家護兒聯盟(媽媽盟)祕書長陳怡朱表示,民法是一夫一妻的整體設計,把同性婚因放入這個框架是很勉強的。她認為既然修改民法毀掉一夫一妻、也沒辦法適用同志婚姻,乾脆立一個專法,將同志族群所需的權利義務規範在內。她說:「其實台灣對同志是非常友善的,不然我們不可能提這個法,你看亞洲哪個國家敢提這個法,我覺得台灣就是太友善了。」


  另一側,繞到濟南路的群賢樓外,社團法人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下稱伴侶盟)正在舉行場外公聽會,在馬路邊搭帳篷,邀請民眾針對立法院內公聽會討論的議題發表他們的看法。這裡大部分是支持同婚修法的人士,不少人身上配有彩虹六色的小飾品,或索性帶上彩虹旗。現場也備有有小明信片,讓民眾寫給司法法制委員會的立委,向他們表達自己的立場與訴求。一名舉牌支持婚姻平權的大學生表示:「雖然我支持修法的立場是很明確的,但我同時覺得,不只是對方需要看到這邊倡議的知識,我們也要看到他們的恐懼。不管是真的還是什麼,他們都確實有那個恐懼存在,我們應該要去理解它,希望可以在不強迫彼此的情況下,把衝突消解掉。」


  場外,針對某些反修法方主張「不同性傾向、不同對待」,並且希望另立專法的訴求,伴侶盟理事長許秀雯律師不諱言,同志伴侶法是一個真實的、會發生的鬥爭。對於反同人士訴求「在專法裡很多權利義務都可以給同志,但就是不要來動民法的婚姻制度」,許律師反問:「為什麼這麼好心?因為只要把同性伴侶和異性配偶,可以成功地用制度加以隔離加以區隔,對他們來說,這就是社會另一種表達他們厭惡和排斥同志的方法。」


  往回走到濟南路、中山南路口,有一小群人手舉「有問題來問我」的標語,正在發放傳單。傳單上印著此次修法的三個草案版本內容,和對反同方常見論述的說明——他們是響應「婚姻平權小蜜蜂」活動的參與者,希望能透過簡單的交流,向「沈默的大多數」解釋法案內容,以及對同志、性少數族群可能會有的疑惑。


  天空陰陰的,彷彿隨時都要下起雨來。綠燈亮起,反同人士小小的遊行隊伍從對街走過來,持續大聲喊著口號,和正跟「小蜜蜂」交談的我們擦身而過。「小蜜蜂」在交談中提到,反對同性婚姻的這群人,訴求跟幾年前不同了,從不能接受,到現在提出要另立專法;許律師也表示,經過這麼多年的努力,議題總算由「要不要保障」進展到「如何保障」。

  「希望我們能拖著反方一起前進。」許秀雯律師在訪談的最後說道。
  雨中,一旁的中山南路好像看不到盡頭,而同性婚姻法制化的路這麼長。伴侶盟的帳篷傳來打氣的聲音。

  我們就要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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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法人士於公聽會當天,喊著口號繞行立法院和台大醫院周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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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賢樓外,婚姻平權支持者於寒風中手舉標語,緊盯場內公聽會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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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侶盟理事長許秀雯律師在中午休息時間,於立法院群賢樓外向婚姻平權支持者分享公聽會情況。

2016年11月2日 星期三

105-1學生自治選舉專訪目錄暨工作人員名錄


▌候選人專訪連結
①號 高章琛|https://goo.gl/0YWqAn
②號 彭育安|https://goo.gl/VQKU35
③號 呂姿燕|https://goo.gl/YIrrQV
⑤號 陳 品|https://goo.gl/DHYFG8
⑥號 邱丞正|https://goo.gl/CWu7Cu
⑦號 吳欣陽|https://goo.gl/h1ccAQ
⑧號 張子龍|https://goo.gl/JA0e3i
⑨號 李辰諭|https://goo.gl/pYdsi5
⑩號 林宇廷|https://goo.gl/GPdejH
⑪號 吳 昊|https://goo.gl/k2cB25
⑫號 白淘德|https://goo.gl/xcK8pr

▌意識蟲記者列表

林庭葦、許毅全、蔡亦凡、蔣聖謙、黃泓文、黃芷儀、王亦民、尤鈺昕、吳研嘉、鄭詠綺、陳昭安、凌心耕、陳品丞、陳泂杋、羅盤針

105-1學生自治選舉:專訪學生會長候選人12號白淘德

◎台大意識報

台大學生自治選舉將於今年 11 3 日(四)舉行,為了讓大家在投票時有更多的參考資訊,意識報特別訪問了學生會長的候選人,希望大家可以對他們有更多的認識。
本篇受訪者為第 29 屆學生會會長 補選12 號候選人,白淘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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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請問參選動機與理念為何?

白淘德:
最初是被學弟們拱出來的。那時還不太想選,因為不想被說出來亂,但後來陸陸續續有同學來找我,與我談他們在日常生活遇到的困難或需求,希望如果我要選的話,可以幫他們把這些事情講出來。這些問題在我很多認識的同學間,還有自己六年的經驗中有所重複,它們最後就成為了我的政見。
過去沒有參與學生自治,所以一開始還不太了解福利部與學生自治的運作;但我想,不如我來試試看能不能透過學生會的力量,去落實一些具體的政見。我參與學生自治的同學問我,你懂什麼是學生自治嗎?你懂什麼是學生會嗎?這是我參選過程面臨最大的問題。但我轉過頭來想,難道一定要具備這些想法才能參選嗎?既然如此,我就認認真真的用政見來打一場選戰,一方面希望能改變想改變的事物,一方面希望透過競選來鼓舞其他學生──只要有想改變學校的一件事情,就應該投入於選舉、投入學代會或學生會,又或者只是給候選人建議也好,又或者是出來投票也好。我認為大部分學生沒有參與在自治的體系中,這從偏低的投票率就可以看到;我希望自己作為沒有任何自治圈經驗的人,如果認真地想政見、擬論述,打出一場選舉後,拿到第三或第四高票,就會讓其他學生也有勇氣出來選。知道自己也可以改變什麼,學生自治就不會是離一般學生那麼遙遠的事。
我也想透過參選,讓往後跟我一樣沒有資源、沒有參與學生自治的候選人有一個先例,在選舉過後我可能會有一個總體論述,講述如何用一人選舉團隊落實政見的可行性、我的策略為何、用何種方法吸引最多的選票。我想讓別人知道一人參選可能有什麼樣的困境,以及如何解決。例如別的候選人的粉專很漂亮,但其實真正重要的是論述──政見如何實行、想滿足什麼需求。我在NTU交流板上有貼一個問卷調查[1],至今回收的數量超出預期,像這樣透過民意,讓政見更有說服力,會比粉專上放著漂亮的圖片更有效。
參選之後,我跟一些候選人不一樣的是,我不是完全反對學生會,我試著去了解學生會的架構。方法是透過我認識參與學生自治的同學,來引見一些人,問一些學生自治的問題,並把這些資訊蒐集起來;我也直接去問學校,像校車的政見,我打電話和總務處、客運公司談。有很多方式可以實踐政見,不一定那麼不可行。不應該預先抱持一種事不關己的心態,先了解體制,再去想如何改變,可能我是個比較務實的人,所以我會做多一點的事來確保我的政見都能實現。
我對外界的所有回覆也都不具攻擊性,我不太想把選舉變成雙方互相攻擊的局面,這只會降低學生出來投票的意願,他們會想說:「喔,又在演戲了。」我希望能讓他們看到一個「你的問題,我都會回覆;你若有質疑,我很感謝。」的樣子。

問:對周維理被罷免,最後辭職的整個事件的看法和影響是?你是否認為上一場選舉可能代表了學生自治某程度的失敗?

白淘德:
如我所說,我在大學生涯中,除了系學會以外,不太關心學生自治,也不太在意那場選舉的發生過程,張子龍先生的爆料我也只是看看,並沒有參與罷免。我的參選並沒有受到這件事情太大的影響,真正影響我的是如之前所說,同學跟我說的對校園裡某些事情的抱怨。
而進入選舉後才發現,這兩人代表的可能是一個「要有資源、要有團隊,才能參選」的問題。所以我出來就是想告訴大家,參選不一定要有很多資源才行。如果你在選前問我學生自治是不是失敗,我會說大概是吧;但選後問我,我會持持平的意見,因為開始了解學生會做的事情後,如為學生謀取福利的福利部。我覺得學生會有在做事,並不是如大家所言的那樣遠離民意。最大的問題是參選的部分,太多人因為沒有參與過自治所以不敢參選。並不是舊的學生會不好,而是好像出來選舉一定要有團隊一定要有漂亮的粉絲專頁一定要有人脈,事實上並不是這樣,最重要的其實是你有沒有心,願不願意好好整理自己的論述,願不願意花時間去認識這個體制。

問:如果將來要推動體制的改革,想要往哪些方向?
白淘德:
我想要由內而外為學生會做點事情。
第一,我希望對外設立一個學生會的官方紙本媒體,目前學生會有新聞部,主要職責是編輯花火雜誌,但花火在校內的流量不是很大。我想把花火改成類似施政報告的報紙,可能一至兩個月出一次,並讓大家可以更自由拿取,讓大家知道學生會有在做事,也能讓目前推動的事情能有更多迴響,我認為這是新聞部比較能發揮的作用。紙本的形式是希望能更方便大眾拿取。
第二,很多人有提限縮活動部的看法,我持平,我認為學生會的問題不是各部會的工作內容,而是它們之間缺乏合作。辦花火的、辦電影獎的、辦NTUmission都各做各的,我希望以後各部門的活動都可以先說好自己的需求,並讓更多人參與。每個部門的人都有自己的長才,可以去幫助其他部門。

問:請簡述你所提的政見,並說明如何落實。

白淘德:
一、食:增設學生可開的攤位據點
目前的各個「週」都只能辦在小福跟鹿鳴堂,我希望能增設其他據點,並開放讓大家申請,不一定要是社團或系所,一方面讓同學可以賺取經費,一方面讓同學中午時間能有更便利的選擇。配套有:攤位只能煮大鍋,同學要自備碗或杯子分裝,以呼應永續發展;對攤位做一定的衛生檢查,通過才准許設攤。
二、衣:品牌聯名推出NTU服飾
之前大學路跑的經驗讓我發現,品牌是有意願與大學合作的,品牌所設計的服飾,也可能會比學生設計的更好,我也有相關人脈。至於迷信品牌的批評,我認為對品牌的認同不是很嚴重的問題,基於台大人的對NTU與品牌的認同與需求,我推出這項政策做因應,也可以說這是一種微小的反諷。並透過讓學生會販售與品牌聯名的衣物,達到賺取經費的目的。
三、住:推動性別混合宿舍
原本的政見有所修改,混宿想向類似性別友善廁所的概念邁進,目前這方面的政策還沒有很完整的論述,對目前性工坊的混宿推動正在理解當中。
四、行:雙北基隆桃園校車
台北市的租屋環境不利家境清寒的同學,希望聯合雙北基隆桃園各地區的同學來爭取校車,部分地區可行就先推部分地區。台大目前只有三輛校車,涵蓋範圍小,經費來自總務處,校車希望是由學生會代表學生與客運公司簽約,經費由學生自行承擔(使用者付費)。學生會的角色是中介者,各地區的學生自願提供居住地區,並根據客運公司的評估報告來決定是否開車次。金額與到校時間都還在統計階段,結果出來會再評估是否可行、需不需要拉更多同學參與。
五、棒壘球場的改善
因為長期投入系隊,對這議題有很多想法。
第一個是使用時間的改善,諸多案例顯示台大的棒壘球場供不應求,校隊使用合理,但可以協調讓校隊使用時間建立平台、透明化,增加其他系隊的使用時間,也避免體育老師、EMBA教授無理的搶走場地。
    第二個是增設夜燈,每天可以增加四到五小時的使用時間,也可以避免夜晚視線不良產生車禍、摔倒。
    第三個是增設場地的垃圾桶並做分類,打球常帶飲料、食物,許多系隊常把垃圾丟在球場,設立垃圾桶並做一般垃圾與資源回收的分類,可以減輕校隊清理球場上不必要的負擔。
    推行棒壘球的改革也會對其他系隊的改革有指標性的作用。
六、廢除英文畢業門檻
如果一個語言是讀科系的所需,那應該是學生自己去學,而不是作為畢業門檻,強迫所有人都修,因為有些人可能不需要。獨尊英文也不尊重其他語言,是一種對個人自主性的枷鎖,每個人都有決定自己語言的能力,這是基本人權。
若無法成功廢除,會提取消考過中高英檢才能修進階英文的規定,規定不合理,知道的同學也不多,容易耽誤同學的畢業時間。
最後,針對與旅行社合作台大專屬行程與森多概的政見,經過進一步評估後認為不可行,所以放棄,必須跟大家說一聲抱歉。

問:學生會和學代會兩會關係有持續交惡的情形,雙方容易陷入互不信任的狀態,若當選學生會長應如何解決?

白淘德:
我並不熟悉學生會與學代會交惡的情況,但我認為這是我的優勢,因為我不是學生會系統出身的人,所以若學代會認為學生會會長都是以學生會本位來思考,那我就沒這個問題,我可以用較開闊的方式去聽學代會的意見。不過這也是我較粗淺的理解,因為我並不是很清楚他們為什麼會交惡。
    我的優勢是,我是個不錯的溝通者,我想把這個特長運用在學生會與學代會中,我也認識一些學代,如果上任的話我會試著去改變目前的情況。
    至於其他候選人在政發所提的內閣制,我不是很清楚改革後能帶來的好處,畢竟沒有待過自治體系,目前比較傾向於學生會長還是透過選舉產生。
    我想補充一點,這類型的議題,我不會固守自己的意見,如果別人對我的政見有問題,我都歡迎也會盡量回答。用開放的態度透過討論來解決問題。上任之後也是一樣,如果我的想法不如你,我會拿你的來用,透過你的方式來改善這件事情。

訪談小結

  白淘德候選人過去沒有參與學生自治的經驗,透過參選,白淘德想證明即便沒有團隊、沒有資源,只要認真並踏實的改善問題,並努力去了解體制,任何人都能參與學生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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