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6日 星期六

紹興都更案說明會,居住權益仍風雨飄搖


  紹興社區從 2010 年台大校方對居民提起訴訟開始,經歷了漫長的抗爭、協調, 2015 年 5 月 1 日台大與台北市政府簽署合作意向書,將此基地納入公辦都更計畫。今年 3 月 8 日起正式進行都市計畫公開展示 30 日,並於 3月 23 日由台北市政府舉行說明會。

  紹興南街基地包含產業合作區域、社福用地(台北市公共住宅)、教學研究區域及產業合作實驗村等部分。說明會中台大的徐副總務長提到,實驗村將結合醫療資源發展高齡長照,之後將尋找投資者合作土地的規劃細節,以 BOT方式提供投資者作為地上權使用的範圍,給投資者一定的收益時間,而具體的實驗場域和對象,投資者將與校方討論的空間。



(圖:本計畫之空間規劃示意。來源/臺北市都市計畫書。)


居住權益,取決誰手?

  在公展現場,面對數名台大學生和關心紹興議題的民眾提問協商進度與實驗村的細節,台大總務處只在第一次答覆時間答以「有和居民在溝通,希望未來以合法方式解決」;對於實驗村的「實驗對象」究竟為何,並無清楚指涉;實驗的具體內容為何,也未提及校方與開發商協議的底線,只強調「會探詢投資者的意願」。後續的提問,主持的都發局人員甚至未交由台大回應,直接以「後續的都審會上,台大會有更進一步的說法。」的說詞帶過。

  早在 2012 抗爭過後,台大即與社區自救會達成共識「會要求都更實施者興建出租住宅,以供安置紹興居民之用」[1]。徐副總務長在 2015 年 3 月 19 日的校務會議報告中也提到「推動高校創新實驗計畫,以結合弱勢社區居民為實驗對象,推動居住實驗計畫⋯⋯。初期計畫向國防部申請撥用忠勤二莊;中期計畫與投資者合作建立生活實驗村⋯⋯」作為安置居民的承諾[2]。但在公展現場,校方面對市府人員與市民時卻語帶保留。「要看投資者的意願」之說,更將社區居民的居住權拋置於校方、政府、建商三方的利益考量間。對比先前的協議,不免讓人憂心,當校方面對開發商的利益考量時,又能替居住正義守住什麼程度的底線?


誰的公辦都更?

  目前都更制度下,僅有地主有權與開發方討論開發內容,意即開發案的走向,將由擁有 92.3%土地所有權的台大校方及北市都更處主導。沒有土地所有權的社區居民,只能透過與學校的協商,多層輾轉才能表達意見。若是未能與原地主建立溝通管道的居民,在此體系下,更全無爭取居住權益劃入都更藍圖的機會。對緊鄰都更範圍的住戶而言,除了漫長的拆除、興建工程所造成的損害,沒有增加公共設施,只將原本的公共用地轉移至名為「社福用地」的公共住宅,促進的又是誰的公共利益?市府人員口中「公共住宅本身就具有足夠的公益性」的說詞,並不足以回應。

  在台北市政府「公辦都更元年」的口號下,此案作為第一個公辦都更案,又是市府與教育單位合作的先例,具有重大示範意義。但藍圖中的公益、正義價值,能在多方的折衝中實現多少?房產所有人將都更視為增值手段的觀念,猶須多久時間扭轉?租戶和更弱勢的非正式聚落居民的話語權,又如何不致被「精華地段」的光環掩蓋失聲?

  紹興社區從面臨台大迫遷之始,未有一刻停止對安居的渴求。除了都更與安置議題外,倘若本案順利施行,居民將離開現居環境進入全然陌生的中繼環境,就醫與就業的可及性、租約的合理性,都應嚴密檢視是否符合兩公約保障居住權的原則。看似已有進展的協商過程,前方的路途仍然漫長,而險阻可能來自各方,需要你我共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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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紹興社區協商 台大擬先建後拆、以出租住宅安置居民〉,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2012.11.22。http://goo.gl/M9MpPt。
[2]〈本校紹興基地與市府合作公辦都更案〉,台大校務會議簡報,2016.3.19。http://goo.gl/BFJ14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