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2日 星期五

反對勞基法修惡 青年學生爭勞權

◎許毅全、蔣聖謙

台大學生會與各校學生組織與社團本日(12/22)下午於立法院群賢樓前,共同舉辦「學生團結爭勞權 反修惡法拒過勞」記者會,現場共邀集台大社科院學會、台大法律系學會、政大、清大、北大與師大學生會、台大意識報等學生組織,共同要求民進黨立刻停止修惡勞基法,勿犧牲勞工族群的權益。

記者會現場一開始,現場學生一同在黑白的「過勞之島」圖像上,安放代表台灣勞工與困境的黃色安全帽,象徵對勞檢可以落實,勞動權益可以覆蓋整片過勞之島的盼望。
台大學生會長林彥廷表示,12月5號,有超過41所學校,69個學生社團共同聯合發表反對勞基法修惡的聲明,表達學生的憤怒,但民進黨政府顯然不願正視台灣社會的龐大反彈,「蔡英文更宣稱自己是最左派的政府」。林彥廷接著表示,有更多同學,「因為課業繁重,因為打工的壓力,因為沒辦法負擔車票錢」,而沒辦法在這個禮拜五的下午,共同參與這次的記者會,但是今天這場記者會,是在這邊是在告訴民進黨政府,告訴曾經聲稱網路商量與站出來的民眾不相同的謝長廷,「我們今天待在這裡,就是在現場表達我們學生的怒吼。」

師大學生會長楊庭雅說,從教育角度出發,委員的行動學生通通都看在眼裡,「立法委員做的戲碼,皆是在拆解我們所重視的民主精神與價值」。從錄音帶說、強制委員下台等行為,顯現立法院正悖離民主正當程序。同時楊庭雅表示,從學生會的實踐中可以發現,學生組織在追求學生權益的過程,根本沒有實質影響決策的權力,而「民進黨政府卻選擇相信勞資會議,忽視台灣工會組織率過低的事實」。楊庭雅主張,勞工即教育,在這邊呼籲青年朋友一同站出,正視工會組織低迷,權力關係不平等的事實。

師大學生會長楊庭雅

台大法學院學生會長童昱文則認為,勞基法修法,簡單來說是「放寬控制雇主的韁繩」,七修一修法,單月加班的上限,等同「將勞工推進火坑」,在現今工會涵蓋率過低,勞工面對企業的違法解僱的無力,顯示只是把勞工送進羅馬競技場。同時,童昱文也呼籲警方不應違法濫權。大法官曾在釋字718號解釋中,就偶發、緊急性集會進行解釋,集會不可能事先申請,自然不是集遊法所能規範的範圍,這是「大一憲法課的常識,警方卻不知道」,並譴責警方在凱道舉牌、逮捕群眾的濫權行為,同樣呼籲學生為自己的權益發聲。

台大社科院會長蘇子恩提到,台灣工時去年高達2034小時,勞檢覆蓋率不到三成,經過這次的修法,勞動權益更會急速下降。而根據勞保統計,每年十人藉由一人因公死亡,還有其他黑數或許根本不在統計範圍內,蘇子恩呼籲「民進黨應該懸崖勒馬,聽取民意。」

記者會現場,也播放了學生的錄音。其中包含在高雄、台南的學生代表;放學後必須立刻前去打工,無法抵達現場的同學。這些是真正是因為工作、為了賺取生活費,無法來到現場,而必須成為「錄音帶」的學生的心聲。行動的用意,更是在諷刺民進黨政府的勞基法修惡草案,與邱議瑩委員「錄音帶說」的荒謬。

接著與會學生一同在群賢樓外,共同掛上「為了謀生,還是找死」白布條。以行動質問民進黨政府,學生畢業後,工作是為了追求溫飽,還是會因為過勞而步入死亡?



「為了謀生,還是找死?」

最後,台大學生會長林彥廷表示,當年學運僅有十餘所大學共同表達反對服務貿易協定的訴求,然而今日已有四十一所大學共同表達反對勞基法修惡的主張,民進黨政府不該忘記是群眾將他們送上執政。現場並共同吶喊「學生團結爭勞權,不要功德要薪水」、「蠻橫修法資進黨,青年血汗瞎窮忙」等口號。記者會最後,共同呼籲學生共同參與明日(23日)於12點半民進黨部集合的勞基法修惡大遊行,一同表達青年的訴求。




「學生團結爭勞權,不要功德要薪水」

2017年12月21日 星期四

從廣場命名提案看校長、校務會議與學生權利

  
(圖片來源: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
◎蔣聖謙

  在圖資系館與活動中心之間的廣場,立著一個透明的紀念碑,或許在忙碌的校園生活裡,你僅匆匆驅車經過,而未曾停駐看看上頭寫著什麼。這裡是陳文成事件紀念廣場,它的名字代表著一段戒嚴時期的故事 [註一],同時,這裡也記錄著台大校內爭議三年的廣場命名衝突。本文我們訪問了二十四屆台大學生會長鄭明哲與二十七屆學生會長王日暄,談談廣場命名的始末。

▍提案始末

  2012年6月,台大學生會與研究生協會,在陳文成事件事滿三十周年時,提案設立「陳文成事件紀念碑」,在會議上,有諸多文學院、社科院、法學院教授以轉型正義與歷史記憶為由支持設置紀念碑,也有部分教授認為設置廣場將使得「政治力影響純淨的校園」、「會有鬼故事」,在兩方未有共識的情況下,李嗣涔校長裁示修正提案內容,將「設置紀念碑案」更改為「由校史館以適當方式納入校史」,不顧學代會與歷史系教師代表反對[註二],表決並通過此修正動議。 

  2013年3月,台大選出新任校長楊泮池,隔年6月14日,學生會長李心文再次於校務會議提案,名義從「設置紀念碑」改為「命名紀念廣場」。會議結果為「原則上同意」,並由校園景觀規劃小組研議校園空間命名規則和紀念廣場的名稱。2015年3月21日,經校務會議表決通過「陳文成事件紀念廣場」為正式名稱,同時決議通過「立碑」。2017年5月正式立碑,紀念此廣場的命名過程與歷史意義,未來將進行廣場的整建。

▍  主戰場在校務會議

  校務會議是台大校園內的重要決策中心,重要議案大多在校務會議上報告、討論。兩次提案嘗試突破僵局,卻有不同命運,究竟為何如此?

  首先,就第一次失敗的經驗,當時的學生會代表鄭明哲認為,儘管學生能夠出席校務會議的「程序委員會」,大致知道有什麼提案會在會議中討論,但無從得知台大秘書室將準備什麼補充資料。當時會議上秘書室提出一份陳維昭校長時代的決議,該份決議要求杜絕「校內各種造成政治化的行為與活動,包括實物展示的政治崇拜、過度的政治取向宣示等。」[註三],而沒有一位學生代表事前知道會議中將提出這份資料。這份「別讓政治進入校園」的決議,也成為反對方論述的依據。面對這種不確定性,鄭明哲認為,校務會議中行政人員、教師是多數,許多案子早已經過討論,只是來校務會議通過程序,實質討論並不常見。學生提案難度也相對較高,一來要取得170席的多數認同非常耗費心力,二來會議進行的過程十分仰賴學生代表的權衡。學生必須掌握案件在會議上的走向、場上風向與時機,並思考是否該妥協、何時妥協比較好,一旦進入表決程序,議題受到否決,則下一次再提案的困難度又會增高。當時校務會議時間已過中午,不利於再做長時間的討論,學生代表在逕付表決被否決的風險下,必須盡量取得可接受的決議。

  王日暄同樣認為,校務會議是個「給你結論的地方」,太多代表有不同立場,實在不是一個適合討論的區域。在楊泮池校長上任後,二十六屆李心文會長將「紀念碑設置案」改為「命名紀念廣場」,在校務會議的過程中,校長並沒有選擇採取逕付投票的方式決議,而更像是共識決。反對派大多是採取執行面上的反對,他們並不會聲稱反對轉型正義,同時不會反對歷史記憶,只是爭論如何進行、該不該立碑。校長最終裁示「原則同意」。

  兩次在校務會議上的提案結果大相逕庭,我們能發現兩任校長的不同態度影響重大,第一次提案中,李嗣涔校長強硬無視反對意見,逕行修正動議並交付表決,學生代表在時間與會議參與人數的壓力下,被迫退守「由校史館討論校史」的決議。第二次提案的過程中,仍然有與會者存疑,但楊泮池校長採取共識決,並不在校務會議上進行一次到位的表決,而是拉長戰線,將戰場轉移到校園規劃小組,研議命名、法制化,立碑與否。

▍ 校長與校務會議

  從上述進程不難看見,校長這個角色似乎對議題有著一定程度的影響力。具體來說,校長的重要性何在?鄭明哲認為,校長在很多議題上擔任主席,主宰會議議程的進行方式,決定誰能發言、討論時間長短,甚至裁示議題該如何處理,該逕付表決,抑或是交由哪一單位組成工作小組負責。在第一次討論案中,學代提出動議將原案逕付表決,但李嗣涔裁示「修正動議」而未理會。對此鄭明哲表示,校務會議議事員劉有恆擔任「議事學」的講師時說明,主席必須優先處理動議,不過在會議現場,劉有恆仍舊表示「會議中以主席裁示」為準,似乎不敢違背會議主席之意見。誰能掌握主席地位,便能控制議事的運作。

  依照台大校務會議規則規定,提案需要經過代表連署,送至程序委員會,而早在提案之前,當時的學生代表也常與校方進行議題執行面的溝通。在李嗣涔校長任內,學生無法直接面見校長,大多是與學務長馮燕對話,儘管在紀念碑案的議題上,當時的主任秘書張培仁也曾出面接受學生意見,然而主任秘書也僅是傳聲筒,對於該議題幾乎無法有任何決定性的表態,總務處僅表示技術上可能,但還是得等待校務會議決議。對於校長在想什麼、秘書室將如何規劃校務會議的進行,甚至是校長本身的意見,幾乎無從觸及,而上層並未予以明確表態,各處室自然僅能等待校務會議進一步決議的指示。

  楊泮池對這個案子較為友善,王日暄認為,或許李嗣涔時代的爭議(包括紹興的兩次校慶抗爭)對楊泮池來說是個借鑑,他因此更願意與學生溝通。他不見得是全力支持議題本身,但更像是知道陳文成事件紀念廣場的爭議性,想知道學生提案者怎麼思考,以及他的屬下是否認為具有可行性,因此願意交由各層級處室與會議來凝聚共識。在楊泮池任內,學生代表較能參與議題執行面上的討論,送交校務會議的提案對校方而言也更具可行性。

  校長若願意授權下層單位進行討論,學生代表就無需冒著較大的風險,嘗試爭取多數校務會議代表的支持與決議。正如王日暄所述,或許校長點頭各處室不見得馬上同意,但至少校長仍舊是位指標人物,影響底下的人如何思考判斷。而給予校規小組等單位一定的權限,實際上也製造出更多討論空間。

▍ 「衝突是要創造談判空間」

  議題推動,仰賴社會公論、衝撞以及會議代表共識等各層面的作用。在學生代表的身分上,我們能看見像鄭明哲時代,多次與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討論,在校園內外進行議題連署,並嘗試與校務會議代表進行溝通。王日暄時代同樣也為「命名案」進行議題論述的宣傳,向與會代表說明與發送傳單,甚至挑選清晨六點特地寄信提案簡報,因為教授大多習慣一大早便起床收信。而對於學校態度的掌握,則相當仰賴與學校人員的友好互動。

  學生自治組織在近年的實踐上,嘗試以較為友好、溝通的方式逐步取得校方議題的認同,但相對的,對於學生議題的推動上也可能是一個隱憂。我們固然期待校長與其各處室首長可以對學生議題相對友善,但鄭明哲也提到,他曾擔心若學校與學生自治組織過於親近,的確很好溝通,但也很容易被摸頭。倘若今天去跟學校溝通都是學生會長層級的人,當其他議題性團體去和學校討論的時候,可能會被質疑其代表性並聲稱已經和學生會有充分溝通過。學生代表實在必須小心處理與學校的應對與距離。

  王日暄則提到,譬如以性別議題為例,當時學生會告訴學校蓋友善廁所是要讓廁所變得更好用,如同育嬰室一樣,能夠讓有需要的人更舒適、讓台大更好,校方或許不懂得性別議題上何謂進步,但他們關心如何讓台大變得更好,「我們不是在區分進步派與保守派,而是在找到一個可以解決問題的方法」,王日暄認為學生在話語上該如何使對方信服相當重要。在議題推動上,校長、行政單位與學生會長的互動關係可以是一種互相討論與建立共識的模式,但不見得陳述價值、期許進步,議案便會順利進行,行政官僚更在意執行面怎麼做,管理、經費上有沒有問題,這需要細緻的溝通手腕。 

  或許正如鄭明哲所言:「衝突是要創造談判空間」,校園議題上可以見到不同立場的人們,以不同方式對於議題進行訴求與行動。在陳文成事件紀念廣場的過程中,校園內透過學生自治組織的溝通與協力,開啟廣場與紀念碑設置的可能性。學生自治組織自然期待校方能對於學生意見更為友善,但同時過於密切的交流,喪失衝突開啟談判破口的機會,對於議題不見得是一件好事。天秤兩端的動態平衡,端視每一屆學生自治組織的權衡。

▍結語

  在兩屆陳文成廣場設置的處理過程中,校長不見得是左右台大校園政策的主宰者,然而,我們或許能檢視結構中權力幽微的作用,看見校長位置的重要性。我們固然期待校長能夠對於議題能更加友善的溝通,同時我們也需要反省自治組織與校方的距離,但無論如何,比起無視學生意見而強渡一己意見的校長,對於未來的校長,兩位前任學生會長皆期待其能夠清楚校務立場的方向,同時兼顧己身的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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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參見台大意識報,「陳文成紀念廣場提案始末」,2014。
http://cpaper-blog.blogspot.tw/2014/11/blog-post_39.html

[註二]:參見陳文成紀念碑案校務會議文字直播,2012。
https://www.ptt.cc/bbs/NTU/M.1339812327.A.800.html

[註三]:同上

2017年12月6日 星期三

瑠公圳復育工程 ── 歷史緣由、學生參與、校園公園化

◎ 黃于恬

  2017 年 3 月,騎著腳踏車想從小福樓穿過醉月湖抵達新生大樓,卻發現醉月湖周邊圍起了綠色圍籬,圍籬上的施工公告寫著:「瑠公圳舊址復原及小椰林道引水景觀第一期工程」。後來,隨著工程逐步進行,施工圍籬裡出現了一條水泥圳道, 那是工程公司利用透地雷達所探測出的瑠公圳古圳道,掩埋於地底下近五十年的圳道重見天日。這條圳道未來將連結醉月湖、小椰林道與生態池,重建校園內的瑠公圳水圳系統,串聯起校內幾個主要綠地與水池,然而,這項將對校園景觀造成巨大改變的工程,其中的歷史緣由、制定流程、完工後可能造成的影響又是什麼呢?

瑠公圳復育工程的歷史演進

  瑠公圳於 1740 年時建立,已有 270 多年的歷史,負責灌溉台北地區的農田,其中的大安支線進入台大校園內,流經生態池(瑠公圳水源地)、水工所、小椰林道與醉月湖,最後抵達建安國小北側。但隨著城市開發的腳步,農田逐漸消失,位於台大的大安支線也於 90 年代多被改為排水下水道,明渠的部分只剩下水工所東側到舟山路的段落,然而當時瑠公圳塑造的田園景緻,成為那一代台北市民心中的歷史記憶 [註一]。

  關於瑠公圳復育工程的討論不曾間斷,在瑠公農田水利會和一些台大師生、校友的支持下,2003 年九月底,生態池復育工程完工,本應接下去進行其他位於台大校內的復育工程,卻因為經費匱乏以及水源問題而被迫中斷。直到 2015 年,營繕組重新提起「瑠公圳舊址復原及小椰林道景觀工程」的工程案件,經費仰賴瑠公農田水利會的捐款,將瑠公圳復育分為三期工程。

  目前正進行的第一期工程,主要內容為興建引水渠道和開挖醉月湖旁的古圳道 [註二],在興建引水渠道部分,由舟山路既有管線引水,經由生態池將水引入小椰林道南段,並新建小椰林道南段的明渠實施景觀工程;在開挖古圳道的部分,利用透地雷達找出古圳道位置,在古圳道的基礎之上,開闢約一公尺寬的渠道至醉月湖。第二期工程則延續第一期工程,將小椰林道的明渠延伸至思亮館,並在原分所北側施作暗渠,將水引入醉月湖旁的古圳道。最後的第三期工程則包括:在數學館北側施作暗渠引水入醉月湖、校園裡水源地的連結工程、醉月湖排水連結校內植栽澆灌系統等等。

在校園內復育瑠公圳的原因?

  對於現在的在校生來說,瑠公圳的沿岸風光並不屬於歷史記憶的一環,然而校規小組召集人黃麗玲教授表示:「我覺得不同年代的學生對校園的觀點不一樣,這個是歷史記憶的問題,問你們都沒什麼感覺,可是你知道校友會聽到台大要復育某一個部分的瑠公圳,非常興奮,而且已經準備要捐錢。」對於有些的校友來說,能夠在校園中重現那個時代的景觀,是促使他們強烈支持瑠公圳復育工程的原因。

  除了歷史記憶的緣由,校方對於瑠公圳復育工程的觀點更趨向於景觀的考量,前總務委員會主委周允梵提到,校方之所以力推瑠公圳的工程是希望校園中能有更豐富的藍帶和綠帶景觀,同時也參考了一些國外知名大學,例如劍橋大學中的校園景觀,希望整合校園中的綠帶和藍帶,形成一更具連續性和指標性的特色景觀。校規小組召集人黃麗玲也提到,校園規畫原則裡面一直有綠帶跟藍帶的構想,當年水工所甘俊二教授就有關於瑠公圳的構想,但學校當時只完成生態池的部分,後來因為經費不夠被擱置,一直到近年學校才重提他的構想。

學生在瑠公圳復育工程中的聲音與角色

  然而,從上述施行瑠公圳工程的理由卻看不見學生的身影。

  面對此一藍帶規劃是否忽略現在台大學生的意願及想法的問題,總務長王根樹和副總務長徐炳義表示,瑠公圳工程一定是有獲得共識以後,才付諸實現。但當仔細研究工程研擬流程和實施的過程中, 學生仍屬於被動的一方。當營繕組重新於 2015 年提起瑠公圳的案件,並釋出初期規劃設計書,規劃設計書是由提案單位所構想負責的,學生無法在擬定規劃設計書階段就參與其中。此外,在送入校規會前,會先行召開一些工作會議,目的為先就案子的可行性進行各種評估,給予建設單位一些意見,基本上不會將工作會議的會議通知發給學生  [註三],等到案件送入校規會時,才設有學生會、學代會、研協會等學生代表,以學生角度監督工程,只不過對於建案的「做」與「不做」,校方基本上已經做好了決定。周允梵認為,一個建案要做與不做,這件事情學生是難以參與的,但是在細節和空間使用上, 倒是有滿多方式可以去參與和表達意見,像是設計上的細節,在校規會和公聽會都可以去表達。她也提及,校規會蠻歡迎學生去的,就算不是代表,有興趣的學生也可以一起旁聽,學生參與公聽會或說明會時,若提出意見也會被納入修正方案。

  即使學生身為最重要的校園使用者,學生在校園的總務議題上依然無法充分表達意見,周允梵指出,由於空間規劃本身是非常龐雜和專業的領域, 例如初期規畫書就有一百多頁,這樣的特性使得學生參與門檻相當高,造成學生無法在校園規劃議題上有更多的發聲空間。面對學生可能在校園規劃議題中專業度不足的問題,黃麗玲教授指出,他希望規劃建案時是個「溝通式規劃」 [註四],而非容易導致菁英規劃的理性規劃  [註五],並不是說溝通式規劃就不需要專業,而是專業需要跟大家分享更多專業的立足點跟權力,她認為學生的專業在於,他們對於自己使用的空間比委員了解的更多。

瑠公圳復育工程完工之後:大學與社區的連結?校園公園化?

  塑造特色景觀和創造休憩空間,伴隨而來的是待釐清的社區與大學的關係,大學校園應該如何平衡研究教學與社區休憩的需求,成為投入景觀工程前必須思考的問題。前總務委員邱丞正指出,台大的空間規劃相較於鄰近的師大或其他學校,設計上屬於偏向社區型態的,大樓跟大樓中間有綠地,這樣的設計就不是只有師生能受惠,附近民眾也因此有空間散步和遛狗。

  此時就必須考量到社區開放對學校所造成的衝擊,邱丞正以廈門大學為例說明,廈門大學號稱中國最美的大學校園,但當廈門大學成為熱門的觀光勝地後,學校便祭出「每天進入只限觀光客前 250 個人」的策略,因為不這麼做,學校就無法滿足其他校內師生的需求。兩相對比之下,台大對於校外人潮的態度就顯得寬鬆,對於社區需求相對友善, 不會特別去限制人潮。前總務委員會主委劉昱辰也表示,台大不管願不願意,都必須跟社區做連結, 不論從附近居民或台北市的立場,台大的空間是要開放給附近或整個台北市,這是無可避免的事。

  回到瑠公圳案的討論,周允梵提及,校方在現行的瑠公圳案中,傾向於希望校內有更多的休憩空間,並不是說希望台大公園化,而是希望學生能夠有舒適的地方吃飯聊天,但這和學生本身的需求可能有些落差,也可能因為校外人潮眾多,就此犧牲部份師生的教學研究權益。

結語

  瑠公圳復育工程能夠帶給台大校園不一樣的景觀風貌,使台大的景點更具特色,然而學生身為學校最重要的使用者,對於將劇烈改變校園景觀的案件,無法擁有「做」或「不做」的決策權利,只能就細部規劃及設計,提出基於學生立場的建議。

  即使如此,學生自身依然有許多課題可以改進, 學生可以勇於進入委員會,多和其他學生代表討論, 或籌組內部會議,凝聚學生之間的共識以及相互學習。此外,校園內諸如瑠公圳這樣的景觀工程,往往牽涉到大學以及社區間的連結,如何在計畫擬定初期便考量到校外人潮之於校園生活的品質,將成為往後其他景觀工程必須面對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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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 瑠公圳(台大段)復原整體規劃設計:https://goo.gl/96KJAj

[註二] 國立台灣大學瑠公圳舊址復原及小椰林道段渠道景觀工程規畫構想:https://goo.gl/aCWW4o

[註三] 前總務委員周允梵提及,有興趣之學生若與校規會成員反應欲參與工作會議,校規會成員仍會將會議通知發給有興趣之學生。

[註四] 溝通式規劃指規劃過程中應考量民眾、社區等主體的需求,鼓勵民眾共同討論發聲,整合不同立場的意見與資訊來形成共識。

[註五] 理性規劃指單向的由規劃者對被規劃者進行宰制,例如少數專家學者把持規劃決策過程與結果,忽略被規劃者的經驗與情感,將規劃成果引導至規劃者單向度的目標。



一磚一瓦,當思來處不易—— 校園建物與經費來源

◎ 林博謙


  近期台大校園內工程頻繁,如發揚樓、宇宙學中心、鄭江樓、卓越大樓等一棟棟的新建建案。若沒有數以億計的經費支持,絕無成就之能。究竟這些工程都是如何籌措這麼龐大的資金?透過誰?又必須走哪些程序呢?

錢從哪裡來?論經費來源

  基本上,校內大型營繕工程多涉及數額甚高的資金,必須透過專案專款專用。台大本身無力支持大型建築物的財源,必須借助教育部補助、外界捐款或爭取教育部特別計畫。

  教育部補助在早期佔大宗,在高教公共化程度較高的過去為建物主要的經費來源。國立大學向教育部申請補助、排序,然後再依序獲得經費進行新建或改建。然而,總務處表示:台大在教育部補助下興建的最後一棟建物是尚未開工的工綜新館,而這是將近十年前的事情。面對資本主義對高等教育的滲透和大學公共化程度的下降,台大在 1996 年實施校務基金, 開始自籌經費,也讓政府得以要求大學分攤蓋新建物的經費以紓解財政壓力。起初要求大學方分攤六分之一總預算,這個比例逐漸調大,從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三分之二越攤越多。最後,到了 2010 年,教育部通知各校不用再來排隊,因為預算已不敷支出。序位已然排到非常多年以後,再排也沒有意義。此外, 原先各校會有總額八十億的額外經費得以用來興建館舍 [註一]。營繕組長表示 2013 年為了配合十二年國教補貼教師鐘點費,台大分到的五年四億也遭取消。

  捐款方面,捐贈人可以選擇直接捐款或實物捐贈。實物捐贈,顧名思義即把館舍興建好,再移轉財產權給台大。近期興建的法律系館(霖澤、萬才)、社科新大樓、鄭江樓、梁次震宇宙學中心皆透過實物捐贈興建,無疑相當受捐贈者青睞。實物捐贈的好處主要在於將資金與公務預算脫鉤,因此可以省下不少行政流程和處理時間。和教育部通報也不需要提供太詳細的細節,大致只要把建物量體、捐贈者、捐贈金額講清楚即可。捐贈人得以全權掌握建物規劃,行政單位也可以減輕負擔。

  這樣具彈性的捐款與興建方式,會不會導致建物品質不佳或缺少外部的、全盤的管控呢?總務處認為不會。由於捐贈者不會想在台大校園內蓋出水準低劣的建築物而遺臭萬年,因此會特別注意品質。因為不受採購法的拘束,實物捐贈的建物得不受採購招標最低價規範的束縛,能使用高品質的建材或採行高成本的先進工法。雖大致由捐贈人控管規劃全局,要取得建照、合法開工仍須接受校園規劃小組、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總務處以及台北市都市計畫審議的重重檢驗。(詳見本刊 P.7-10)延宕十餘年的人文大樓雖遭批評效率低落,卻彰顯實物捐贈案在台大也受到嚴格檢視與管制。

  除了上述兩者,教育部的計畫預算也是一個經費來源。五年五百億邁向頂大計畫雖為贊助研究、提升各大學國際排名為主的計畫,並不涉及興建館舍。但台大仍利用該計畫興建了三棟建築物,其中教學二期大樓仍在興建中。成大也以「基礎建設」為名目,興建了社科院大樓 [註二]。

關關難過關關過:預算與程序

  如果是捐贈而非中央預算撥款的話,捐款人要先和目標系所或是學校財務處接洽。

  一般來說,校方都會經過校內會議覆議同意接受捐款,除非捐贈目的嚴重不符需求,或有不合校務發展方向的附加條件。前學代會副議長邱丞正表示,不只是捐款人找台大,台大也會製造一些機會鼓勵外界捐款。例如每年舉辦的校友三十重聚四十重聚不只讓校友凝聚情感,也讓他們理解校務發展現況,眼見不足之處就可能出手贊助。他更進一步指出籌款和規劃是一個相輔相成的動態進程,在公開募集意見的籌建會階段齊頭並進。

  以新建的鄭江樓(卓越三期研究大樓)為例,便由舊生機二館的基地(生機系出建地)和長春集團鄭信義先生對化工系的實物捐贈(化工系出建築物)集合而成,最後落成後的空間再由兩系和校方分配[註三]。施工中的發揚樓(生物電子資訊大樓)也是生農學院和電資學院合作的結果。聯發科的蔡明介先生(電資學院方)捐贈大樓,昆蟲、植微等系和電資學院都能享有其創造的空間。

  總務處雖然不像主計單位或校級的財務處一樣掌握經費,卻仍然關注每一筆新建案的經費資訊。原因無他, 在於沒有經費工程就無法啟動。只有當預算到位,建築師才有可能完成後續設計並送校規會審查。校規會召集人黃麗玲表示,雖然校規會不掌理經費,他們還是會在審查過程中斟酌錢要募到多少才達開工標準,考慮現有財源和理想的距離。校規會相當注重新建物設置的影響。

  有了校規會的細部、通盤審查,建案會被送到更高層級的校務發展委員會。校發會成員由各系所代表組成,在乎新建案會不會對財務造成不良影響或者耗費過量水電資源而影響台大未來運作。財務狀況和水電使用攸關校內各單位的共同利益,自不待言。空間規劃上,台大屬於大專院校,所以在市政府的土地使用分區規定中建蔽率不可以超過百分之四十。要興建新的館舍,便意味著有舊有建築物要被拆除[註四]。是否消耗太多建蔽率空間讓自己的系所在未來無法新建館舍,也是會議中的焦點。各方面因素都可能影響自己系所的利益,所以皆會被加以討論、衡量。

  預算的數額在編列階段都只能仰賴建築師和規劃單位的預先評估,那何時才會真正需要花錢呢?要在申請到建照、跑行政流程採購招標(如同前述,實物捐贈不需要)、營造廠進駐後,才正式依照施工期程付款。

天有不測風雲:細節變更和預算變動

  一個建案動輒上億,錢不夠用或臨時需要用更多錢時該怎麼辦呢?前總委會主席劉昱辰表示,人文大樓在經費上的困難很大一部分來自通貨膨脹,延宕十餘年的工程就算不採行高耗費的新規劃,通膨也足使工程費用超出最初的預算。有時,設計更動也會增加所需經費[註五]。籌建的系所這時會面臨兩個選擇:一是繼續找原募款人(或籌款單位)追加捐款,二是系所自募。系所自募也可以考慮向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請求支援。但校務基金是整個台大的經費,所以委員會也會審慎斟酌該不該加以補助。

  如果流程已經跑到最末端,工程已然開始進行才需要變更小設計、追加預算該怎麼辦呢?總務處表示他們會去找主計單位協調,前者檢視更動合理與否,後者則會看需要多少錢?數目會不會太大?這是僅涉及兩個處室的校內小審查,雖然會讓工程遲延一兩個月卻不會造成太大的影響。

柴米油鹽醬醋茶:維護經費與水電雜支

  副總務長表示他曾做過一個粗略的估計:台大校內四百多棟建築物若要在五十年後還維持現在的屋況和使用狀態,不含維修每年就要花七億維護。姑且不談維護和修繕,光是日常營運的水電支出就相當可觀。台大一年水電費動輒數億,電費就至少四億,給學校帶來相當沈重的負擔[註六]。副總務長談到李嗣涔校長時期曾訂立電費分擔規則,要求各系所在學校三億元電費預算(以教育部補助和建教合作管理費組成)之外部分分擔電費來達成節電的目的。

  然而,副總務長認為,系所和主事的教授們似乎一直都沒有建立好成本觀念:許多系所雖然得預見在支付水電費上的困難,興建新館舍的時候卻仍然無視總務處的提醒和整體教研需求,把錢花光蓋最大的建物。校規會召集人也發現,在初步規劃時,籌建系所很少想到建物越大,興建和營運成本也就越高昂,一味以最大量體為目標。

  邱丞正便提出實物捐贈的盲點:「他(捐贈者)會捐大樓,沒有任何一個人會捐水電費。『本棟大樓水電費由某某富翁贊助』這是不可能的事情。大家喜歡看像個圖書館(指新社科院圖書館)叫作辜振甫紀念圖書館,請問我們會說水電費辜振甫要付嗎?不可能嘛。」在日常維護成本必須由系所自己想辦法的情況下,各種籌措費用的管道應運而生。

  梁次震宇宙學中心中「出租型計畫辦公室」的構想起初受到教授的質疑,供民間單位付費進駐 [註七]。宇宙學中心不以教學為目的,不能接受教育部預算而必須仰賴科技部的研究計畫。研究過程中人員使用儀器設備耗費校內水電,計畫卻很少會被拿來主動支應這些支出。為避免中心未來營運困難,一部分空間收費使用似乎有其必要。社會科學院新大樓也開放會議室、國際會議廳、討論室等等借用,並訂立詳盡的收費標準 [註八]。值得注意的是,該標準通過院務會議和校級的行政會議。足見該收費合理與否經過外部審核,非少數人可任意決定。

  日常維護的責任除了各系所自籌之外,校級唯一相應的單位只有總務處。他們表示,一年的總務經費加上設備維護費用共一億元。乍聽數額不小,實則要應付全校四百餘棟建築物相當吃力。不屬系所管轄的硬體設施如椰林大道、小椰林道、普通教學館等也必須獨力撐起修繕責任。故近年來總務處也逐步減少修繕維護費用分攤比例,三十萬元以下的工程系所也可以自行申報後為之。

  隨著中央預算縮減和五年五百億邁頂計畫的落幕,總務處這十幾年來未變動的一億元總務預算面臨很大的撙節壓力 [註九]。副總務長表示,過去生科系館更換空調設備一次就花費三千五百萬,足足是總務預算的三分之一。營繕組長也提及最近因工程施作而頻頻遭同學抱怨路況不佳的小椰林道,「其實學校的預算已經很緊,我們做一件事都要瞻前顧後看這個錢會不會浪費,或是像假設鋪路這件事真的做了以後重車還是在那邊開啊。我也沒有辦法避免啊,如果壓壞了人家又講說你浪費。」

明天會更好?財源籌措的前景

  台大實施校務基金後,有相當高比例的經費仰賴自籌。景氣不佳、計畫預算縮減、邁頂計畫終止在在讓學校財政面臨考驗。在興建新建物的時候,資金籌措也是越來越困難。捐款之外,也衍生了各種不同的籌款模式。

基地選定原紹興社區的第二醫學大樓估計需 15 億元,這筆支出的來源靠的是區內招商的地上權權利金,可謂用空間換取經費。另外,台大近年多了不少BOT 模式營運的宿舍。台大提供土地給建商,建商把房舍蓋出來,學生再把住宿費用給建商。理論上校方可以省下自營的經費,學生又有地方可以住。

  即便是一般捐贈,我們也發現對捐贈者的來源似乎不如大家所預想的狹隘。正在一期施工中的瑠公圳復育工程主要財源,就來自經費相當充裕的瑠公農田水利會 [10]。台大學生三萬多人,佔地大建物又多, 要順暢、長期的運轉並非易事。每一件投資和成就背後的資源使用都值得我們關注與了解,校務發展才得以永續茁壯。

場地名稱
容量
全日
0800-1700
半日
0800-1700 /
1300-1700
晚間
1800-2200
全日晚
0800-2200
討論室
18
3200
1600
2400
5600
專班教室
32
11200
5600
8400
19600
一般教室
100以下
7200
3600
5400
12600
階梯教室
300以下
20000
10000
15000
35000
國際會議廳
150
24000
12000
18000
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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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 教育部所屬國立大專校院實施校務基金學校營建工程經費審議及補助要點(2014年8月11日修訂)

[註二] 打開南台灣社科發展新紀元 成大社會科學大樓24日啟用。(2010年2月)。成大官網2010校園焦點。取自http://web.ncku.edu.tw/files/14-1000-63079,r923-1.php?Lang=zh-tw

[註三] 國立臺灣大學(2013)。校園規劃小組工作報告 102學年度第3次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 (2014年3月5號)

[註四] 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2011年7月22日修訂)。

[註五] 謝宇婷。人文大樓的想像:現實與理想的差距。(2012年12月)。台大意識報。取自http://cpaper-blog.blogspot.tw/2012/12/blog-post_9.html

[註六] 台大校園用電量高 年繳4億元電費。(2016年6月)。公視新聞網。取自http://news.pts.org.tw/article/326136

[註七] 梁次震捐贈引爭議 台大:平等對待。(2014年1月)。蘋果新聞。取自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104/320281/

[註八] 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科學院場地設備管理使用規定暨收費標準(2016年5月26日修訂)

[註九] 張禎晏、袁紘禮。日不落頂尖大學──強弩之末的邁頂計畫。(2016年4月)。台大意識報。取自http://cpaper-blog.blogspot.tw/2016/04/blog-post_14.html

[註十] 全國最有錢水利會/瑠公與七星 資產都逾數百億。(2012年8月)。自由時報。取自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605321

踏入一棟建築的開始―― 談校園規劃議題的學生參與

◎ 蔣樂平

學生在校園規劃議題的參與程度

  從過去到現在,學生參與校園規劃從一開始的腳踏車停放議題,擴展至各個學校建築,在校園規劃小組會議上的身分也從列席改為出席[註一], 可看出學生在整個校園規劃的參與度和影響力皆有提高。即便如此,學生實際的參與卻依舊只佔了整體規劃的一小部分,此現象關乎校方對學生意見抱持的態度,以及學生參與議題的意願。

為什麼學生參與度低?

  學代會前副議長邱丞正表示,校園規劃議題的確有相當的門檻,例如室內設計挑高、空間寬度、牆壁可隔音的寬度等,學生需要一段時間才能掌握流程及內容,但往往剛開始熟悉時就要交接了。校園規劃小組(以下簡稱校規小組)的會議經常討論到牆面材質等細節問題,一般同學沒有專業背景難以參與其中,再加上開會次數頻繁,關注一個案子必須投注大量時間,同學往往心有餘而力不足。

  另一個原因是一個建案的完成需要數年, 校規小組召集人黃麗玲教授表示,對於興建中的教學大樓,同學常常覺得自己用不到所以不想關心,較傾向關心與自己切身相關的腳踏車議題, 或其他較具象徵意義的空間,如性別友善廁所、陳文成事件紀念廣場等。

  由此可歸納出,校園規劃議題門檻和與學生自身的連結性不足,是阻礙學生參與空間規劃的重要因素,如何讓學生真正參與規劃?這應是學校和學生必須共同努力的課題。

參與空間規劃的管道

  關心校園規劃議題的學生組織主要有學生會福利部和學代會總務委員會(以下簡稱總委會),前總委會主席劉昱辰提到總委會雖定期參與校規會會議,但在規畫過程依舊處於較被動的位置,除非有學代們共同有興趣、想推動的案子,否則總委會有可能開不成,更不可能會主動提案。

  學生會與學代會在學生參與校園規劃議題扮演著重要的角色,由於總務議題有相當的門檻, 且必須投入長時間心力,一般學生仍仰賴學生自治組織作為與學校溝通的橋樑。該如何讓更多同學了解校園規劃議題、表達對空間的需求和想像,並彙整意見向學校爭取權益,將是學生會和學代會未來的一大考驗。

  學生邱丞正表示如果想進一步參與規劃過程,除了透過校規小組會議表達意見,更可以透過各學院在籌建會規劃初期就參與討論。籌建會( 建案正式進入討論前最初發想計劃的組織 ) 成員為建案相關院系所代表教授,如果能和自己的學院建立良好關係,在案件剛開始推動時即時掌握資訊,便有機會透過教授代表傳遞自己的想法,進一步參與到建築興建地點、用途、容納人數等前期討論。黃麗玲亦表示,《校園規劃原則》第六條規定「必要時籌建委員會得包括學生代表」,學代會可依此向校方爭取籌建會的學生席次。但即使籌建會沒有學生代表,空間使用單位仍應在初期系所內部討論時就納入學生代表的意見,至於能討論多少則取決於各系民主化程度和空間討論的文化。

人文大樓看見新趨勢

  一般校園規劃的過程,因籌建會沒有學生代表席次,學生要到校規會的階段才能開始加入討論,無法參與最前期的發想過程。前福利部長駱建澄表示,學生目前還沒有足夠的權力與學校抗衡,只能以召開公聽會、號召學生抗爭的方式向學校爭取學權。在校規小組會議中,學生通常只能籠統地要求一定比例的空間規劃給學生,但規劃的空間長什麼樣子、到底適不適合學生使用,依舊掌握在校方及建築師手中。

  學生參與的困境在人文大樓興建案有了轉變。邱丞正提到,人文大樓因建案持續延宕,教授必須動員學生力量,再加上案件設計變更了十一次之多,使學生得以在變更過程參與設計規劃,如量體、建築外觀設計等都包含了學生討論的過程,發展出不同於以往的參與模式,此一模式能否延續到未來的建案仍是個未知數,但可以確定的是,它象徵了學生參與校園規劃議題新的可能性。也許將來學生不會只是要求比例數字, 而能夠實際決定從外到內的形貌及空間安排,見證一棟建築從白紙到鋼架,如何建造出真正友善學生的校園空間。

由我們搭起第一根鋼架

  即使近年興建的大樓,如博雅教學館、社科院大樓等增加了學習開放空間,學校依然面臨學生活動空間不足、開放時間限制的窘境。在空間規劃時,若只有學校、教授的意見,最後的成果可能跟學生的需求有落差。前總委會主席周允梵提到瑠公圳第二期小椰林道的例子,校方的理念是提供學生吃飯聊天的休憩空間,但學生認為它只是上課會經過的路,沒必要停留。

  當學校規劃出的空間不是學生想要的時候, 該怎麼辦?一個學生成功爭取到空間的案例是社會科學院大樓的學習開放空間。雖然新社科院在 2014 年啟用時備受矚目,但卻有不少社科院學生認為,新社科院大樓缺乏公共空間,讓學生下課後無意留下。因此在社科院學生會的爭取之下,從 2016 年四月開始,原本位於頤賢館三樓的閒置空地增添了桌椅,改為讓學生自由使用的學習開放空間。

  關於校園空間規劃,劉昱辰提到學校和學生的立場不一定是對立的,也有互利的可能性,例如學生幫助學校推動受到阻礙的建案。他表示:「學生對學校來說不管是支持或反對的立場,對學校來說應該都是有參考性的意見。」黃麗玲更表示:「專業需要跟大家分享更多立足點跟權力」,校園規劃並非不需要專業,但她希望規劃模型不是理性(菁英式)規劃,而是溝通式,在不斷溝通下尋求共識,讓不同角色、觀點、需求能在同一個空間呈現,而學生的專業性在於了解自己使用的空間,這是校規會和校發會都無法取代的。在參與各項會議的過程中,學生也可以藉此強化自己參與空間討論的能力,並透過推廣議題、整合內部意見,深入對校園規劃議題的了解。學生參與無論對學生權益、校方收集意見都是重要的一環,因此她鼓勵學生爭取在籌建會的學生代表席次,更進一步為自己真正想要的空間發聲。

  即使目前學生在流程中還無法正式參與前期規劃,人文大樓的案例讓我們看見學生進一步參與規劃空間的可能性。如何讓一個空間滿足各式各樣的使用者?這不僅考驗校方如何推廣議題、多方討論,學生亦必須多參與校園規劃議題、表達自身需求,才能使校園真正成為屬於每一個人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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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 從103 學年度第 5 次委員會(2015/03/04)開始,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新設三名學生委員,學生會、學代會、研協會代表由列席改為出席。

學生參與校園規劃議題的連結:
校規小組 http://homepage.ntu.edu.tw/~cpo/web_link.htm





從發想到落成──校園規劃流程概覽

◎ 凌心耕

  放覽台大校園的建物,它們形塑了校園景觀並決定了人與人互動的形式,在這些校園空間配置的決定過程中,不同專業的考量、使用單位的需求、法規的約束、學生參與、校外審查者的意見都有一定的影響,本文將梳理校內建案從發想至落成,所經歷的校園規劃流程。
  本專題的主要關懷是行政流程中的權力關係,以及學生參與的可能,因此將著重在校內外不同單位的的角色與互動,並省略較為技術性的環節與行政上的細節。為方便理解和劃分,我們將校園規劃程序依據涉及單位及流程的性質分成五個階段討論:發想、校內規劃與審查、校外送審、發包施工、落成,每個階段各有其運作的邏輯與規範的法規。
湊集籌建的三個基本要件──發想階段

  要蓋出一棟大樓有三個必要的元素:土地、經費、使用需求,唯有三者同時到位時,建案才能開始籌畫,以下分別說明。

  基地選址方面,若點進台大的線上地圖 [註一],可以發現校總區除了醉月湖、台大農場,以及零零星星的小型綠地,幾乎擠滿了建築物。擁擠的校園反映著空間資源的不足,以及眾多院系所對進駐位居台北市精華地段的校總區的渴望。在選址時,基於既有空間限制,以及避免院際資源分配的不均等, 通常新建院系所級空間會在舊有院系所館上興建, 如興建人文大樓拆掉洞洞館;新建校級空間則會在舊有校級空間上,如宇宙學中心在男十三宿舍基地上興建。此外,基於校園的擁擠,大部分要蓋新建物都得先拆掉舊的,不容易找到新的建築基地。

  然而,並非每塊空地都可蓋、每棟舊建築都可拆,例如總圖後草皮被列為指定綠地 [註二]、舊機械系館被指定為歷史建築後,就不能任意施作工程。即使是可以興建的基地,還有受保護樹木、建蔽率、容積率 [註三] 等拘束興建工程的多方限制。可見在台大蓋大樓並不能任意而行,除了選址上的限制,後文還會提到更多規劃必經的審查程序。

  經費方面,一般可分為接受捐贈或公共預算補助,前者可能是由捐贈者自行發起與學校洽談,也可能是使用單位發起,向外尋找可能的捐贈者,後者則僅可能由使用單位自行發起。至於需要獲得多少的資金才能開始籌畫,雖然無法在初期產生具體的營建預算,但總務長表示:「還是可以先估算, 但一般要等設計完成才能去估算較詳細的建築經費,設計時我們能抓就盡量抓。很多時候是我們先看有多少經費,再去想這個經費限制下可以怎麼做。」(經費更詳細的討論可見本刊第 13 頁)

  使用需求方面,如上所提,雖然台大有總區、水源、城中、竹北等校區,卻因總區資源集中且位處精華地段,因此近年來社科院、法學院及文學院都陸續在總區興建大樓並把教學重心移回來。此外,持續增設與擴展的各個研究中心、亟待修整的院系所館,都代表了迫切的空間需求:只要有機會, 誰不想為研究中心和院系所蓋新辦公室、擴增新的教學空間呢?

  三個元素取得後,實際發起建案時,不論發起者為校級單位、院級單位,或是校外捐贈者,為了確保籌建的順利,發起者通常事先與校內相關單位接觸與溝通,如與正副校長、各院院長、總務處與校規小組各單位面談,為後續的規劃流程做準備。

協商、折衝、專業諮詢──校內規劃與審查

  校園是台大教授、學生、行政人員等四萬餘人生活的公共場所。空間設計勢必需要經過妥善的溝通、符合校內外相關法規,並經過相關專業人員的審核與諮詢才能開工。

  前述三元素都到位也取得了校內相關單位的共識後,建案推行就進入了規劃與審查的階段。提案院系所會籌組籌建委員會(下稱籌建會),由使用單位(院系所代表)、校規小組召集人、總務長等人擔任委員,與委託的建築師共同規劃建案的細節。

  根據《校園規劃原則》與《校園重大工程之規劃設計與審議流程》 [註四](下稱審議流程),規劃審查流程包含三階段,分別為:可行性評估  [註五]、規劃構想、規劃設計。

  其中,規劃構想與規劃設計的審核需跑完以下流程: 籌建會內部討論、舉辦公聽會與說明會、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下稱校規會)審查、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下稱校發會)審查,並分別產生與審查「規劃構想書」和「規劃設計書」,前者包括基地選址、實施方法與計畫構想、財務計畫等基本構成,後者包括基地配置計畫、建築與景觀規劃設計構想、工程圖說、預算經費等細節 [註六]。

  校內規畫與審查有兩個主要的目的:整合校內意見、提供專業諮詢。

(一)整合校內意見

  為了確保新建物符合使用者的需求、並兼顧不同校內族群的聲音,在規劃過程中,籌建會、總務處 [註七]、校規小組、學生自治團體,甚至土地原址上的居民  [註八],彼此會有頻繁的正式與非正式往來。

  正式往來指的是具法定決策效力、留下完整會議紀錄的公開會議,如校園規劃委員會會議(下稱校規會)、公聽會與說明會、籌建會會議等。

  究其個別對建案內容的影響力,籌建會會議為實際進行意見整合與規劃的正式會議,但學生委員資格並非強制 [註九];校規會的性質偏向審查,但明定有三個學生委員的名額  [註十];公聽會與說明會則為較大規模的意見蒐集,讓不在籌建會內的一般師生或社團較有機會參與。

  前學代會副議長邱丞正認為,學生要參與校園規劃, 與其在校規會階段以學生委員的身分介入,不如與所屬院長打好關係,在籌建階段透過院長表達意見。雖然校規會有學生代表,但送入校規會討論時,建案的許多大方向已經確定了,能爭取的只有性別友善廁所、隔牆與內部裝潢等細節。要針對建物的用途、位址、規模等大方向修改,勢必須要在籌建會時就積極發聲。

  至於公聽會和說明會,總務長表示:有些同學會把總務處發的公聽會 email 直接刪掉,等到建案正式開始後才批評與反映意見。公聽會與說明會參與門檻雖低, 卻因為資訊傳達不周或吸引不了學生的關注,而缺乏學生的參與。不過校規小組成員則認為,公聽會是提供那些缺乏發聲管道的人一個表達意見的機會,如果公聽會參與率高,有可能是有些議題籌建單位沒有事先考量、處理到相關單位的顧慮。

  非正式往來包括各工作會議、私下的會談與協商等。例如第二醫學大樓在紹興社區規劃時,校長、校規小組、總務處、醫學院等單位與當地的紹興學程以及社區自救會多次的溝通協商,才在校規會上提出第二醫學大樓興建和實驗村試辦的規劃構想。

  相較正式往來,非正式交流才是意見整合的核心過程,不論是捐贈者與校方的接觸、學生自治組織與籌建單位的協商,還是周遭居民與學校的洽談,都顯現了校園規劃的實際過程,並非審議流程上單向、冰冷、單調的箭頭。校規小組召集人黃麗玲也表示:「雖然書面上是箭頭,但其實不是這麼簡單,程序也可能往回走。」與其說規劃與審查是在跑流程,不如說是在校內各團體意見中取得共識。多次的工作會議、校園規劃參與者的私下來往,才是促成建築能成功興建的重要環節。黃麗玲更說:「這當中有很多折衝跟考量,當我們對這些意見不同時,我在想要如何將其他意見納入。」

  不論校規小組或總務處,皆表示相關單位及利害關係群體對建案的意見是十分重要的。總務長說:「我們看的是大方向,未必會注意到許多工程的細節,所以要找周邊系所來提醒一些我們沒想到的情況。」

(二)提供專業諮詢

  術業有專攻。台大各系所的教授、行政單位對校園內的空間設計、建築法規不盡熟悉,即便是受雇的建築師也不一定了解台大校園規劃的原則,此時校規小組和總務處就扮演了專業諮詢/審查的角色。

  對於校規小組與總務處的分工,副總務長徐炳義解釋:「校規小組比較像台北市政府的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你建築的外觀、量體、高度等要經過他們的審查; 總務處比較像工務局,真正在蓋的工程技術、道路管制是我們管。」兩者角色定位的差異也可從其正式的工作介紹得知:校規小組是校發會下設的工作小組,著重在空間規劃;而總務處(營繕組)負責「建築、設施及修繕維護等業務」(見右表),這樣的差異衍生規劃過程的不同重心。也可以說校規小組是用校園層次的、建築以外的視角在看建案,總務處則比較重視建物本身。

  校規小組的審查/諮詢有兩個主要考量。其一為符合校規小組「校園規劃報告書」,這是一份由校規小組定期更新的校園空間規畫原則。包含校園的分區治理、基本交通動線、文化資產保存、植栽與生態系統、排水與照明系統、宿舍與體育相關設施等皆有詳細而嚴謹的規範  [註十一]。

  其二為確保建案對外在教育部、台北市,甚至行政院等機關的審查合格。台大建案送到台北市政府都要經過都市設計審議、環評、文化資產、受保護樹木等項目的審查,黃麗玲說道:「使用單位會覺得(校規小組) 審議怎麼那麼複雜、那麼麻煩?可是他們不知道我們審過後到市政府還有很多課題要處理。如果我們不審或提醒的話,直接送出去更糟糕。」許多校外送審重要的審查重點若能在校內規劃過程就納入考量,可以避免冗長的退件──修正──送審來回。

  總務處的審查/諮詢的考量則偏重建築的執行與法規。總務長表示:「所有大樓要蓋之前我們都會提醒他們搬進去以後的維管問題,例如電費。因為大家都希望蓋得越大越好,但搬進去才發現,空間很大雖然很享受,但真的養不起。」

  對於建築的修繕、維持,副總務長解釋:「我們現在看到校內建築物這麼多,四百多棟,那假設他可以活五十年,如果你五十年還要看到現在的狀況,你每年至少要準備七億來更新,這個負擔是非常重的。」

  此外,總務處作為校園規劃、施工、修復的執行單位,熟知校內外建築法規以及建築技術,在規劃前端的籌建會中也扮演著諮詢/監督的角色。

校外送審

  當校內規劃設計書審查完成,建案則進入校外送審階段。到了此時,前述那些讓使用單位頭痛的繁複校內審查,終於要展現它的重要性。

  審查項目可大致分成價值性的都市設計審議以及技術性的工程會、綠建築、五大管線等,如遇特殊情況如文化資產或山坡地,則分別要經文資審查與水土保持審查。不論是哪一種審查,若使用單位在規劃過程沒有校規小組、總務處適時地提供意見、提出修正,校外送審很有可能被退件,且會要花更多成本翻修許多不合理的空間構想。審查單位主要由台北市政府的各局處以及上級機關教育部進行。若有特殊情形,如興建附設醫院時, 就會有另外的流程要完成。

  除了明定的校外審查流程,台大建案的規劃也可能要考慮校友、藝文界等關注台大發展的社會人士的意見,如瑠公圳重現昔日校園意象,或人文大樓蓋在校門口影響景觀,都有台大校友密切關注,前者甚至因此歷經了一段漫長的抗爭與協商之路,可見校內規劃涉及的群體之廣,不僅限於在職老師與在學學生。

發包與施工

  到了建築落成前的最後一個階段,發包與施工的行政工作一般都由總務處營繕組負責,不過若建案為實物捐贈贊助,則由捐贈者自行找營建商。兩者差別在於公務體系與民營單位營運效率與法規限制(詳見第 13 頁的說明)。

  施工時,也可能發生一些預料之外的事件,如挖到地下管線,這時便可提出細部設計變更案,由於變更幅度通常不大,不須再跑過校規校發的審查程序,一般由總務處與主計處審核通過即可。

結語:落成後 ......

  經過一連串的折騰,建物終於落成。但蓋好只是成功的一半,另一半則要看使用者是否買單。到了此時, 前面嚴密冗雜的的意見整合與專業諮詢流程終於要見真章,設計到底能否符合使用者的需求,景觀會不會太過突兀、公共空間是否足夠、交通動線是否流暢、使用單位能否負擔建物的維持與管理成本、建物品質是否耐久。好的設計才經得起時間考驗,否則使用者將怨聲連連。

  若空間無法符合使用者的需求,雖然主要空間結構已經確定,仍可以透過空間使用權的爭奪、小型的整修來彌補。例如新建社科院大樓缺乏學生聚集的空間,相應的社科院學會便成功爭取到頤賢館三樓空地改建成學習開放空間,提供學生聚集聊天、討論報告的空間  [註十二]。

  期望以上對校園空間規劃流程的介紹,可以成為未來學生投入校園建案參與的養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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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 國立台灣大學校園地圖:http://map.ntu.edu.tw/ntu.html?

[註二] 關於校園土地使用分區,詳見校規小組的校園規劃基本構想計畫:http://homepage.ntu.edu.tw/~cpo/download/2009plan/chap_03/chap_03.pdf

[註三] 根據《校園規劃原則》第十條,校總區一般建蔽率上限為40%、容積率上限為240%、開挖率上限為50%。

[註四] 校園重大工程之規劃設計與審議流程:http://homepage.ntu.edu.tw/~cpo/enactment/planning_process.pdf

[註五] 校規小組召集人黃麗玲表示:「有的可行性評估會在規劃構想書階段前面或合併一起做。」因此在校規小組的《校園重大工程之規劃設計與審議流程》中(下稱審議流程),僅列出規劃構想與規劃設計的審議流程。

[註六] 校規小組說明,規劃構想書階段主要探討的是:基地選址、聯外交通、與鄰棟的關係、公共服務設施、供全校性公共使用、日常生活基本需求是否被滿足;規劃設計書則細入探討景觀、建築造型與顏色、使用上需求是否能被滿足等等。關於可行性評估、規劃構想、規劃設計三者的差異,詳見《興建工程構想書及規劃設計書製作要點》:http://homepage.ntu.edu.tw/~cpo/plan/points_1011.pdf。

[註七] 總務處組織架構:http://www.ga.ntu.edu.tw/zh_tw/about/org#03

[註八] 如第二醫學大樓預計蓋在非列管眷村的紹興社區上,為了取得居民的同意,總務處與校規小組多次造訪紹興社區的住戶,與當地的社區組織紹興學程接洽、協商。

[註九] 《校園規劃原則》第六條:「......必要時籌建委員會得包括學生代表」

[註十] 《校園規劃小組設置辦法》第三條:「......委員由校長聘任本校教師十四名,學生三名擔任。」

[註十一] 臺大校園規劃報告書:http://homepage.ntu.edu.tw/~cpo/download_index.htm

[註十二] 社科院學習開放空間:https://www.facebook.com/NTUSSSA/posts/1265517346796591:0

給我一個總務處,我就能修好整個學校? ──校園施工問答集

◎ 潘殿勛

 聳立著鐵圍籬以及機械重具的校園新景
  
  從 105 學年度第一學期開始,台大校園內陸續開始了一座一座的營繕工程。不管是在校總區或者是水源校區,幾乎校園各地都可見到以高大的柵欄圍起來的施工現場。105 學年的兩個學期之間,在學生活動範圍可見的校園區域內已開始過五件大樓新建工程 [註一],以及十件大型修繕工程 [註二]。而將來預計會開始的大型新建工程還有歷經十多年延宕,終於在 105 年 2 月 25 日通過了台北市都市設計審議第 437 次委員會決議的人文大樓,以及座落於學生活動中心、圖資系系館中間的陳文成事件紀念廣場。

  雖然擁有足夠的空間用以提供教學、研究、行政,甚至是校園活動,是校園內三萬三千多名師生共同擁有的願景,但在同一時段中面臨接踵而來的各種工程,也令校園環境變得相當不同於以往。被擠壓至充滿坑洞、起伏不平的馬路,路途遙遠的替代動線,空氣品質的下降,無法掩蓋的噪音,砂石車在校園內的進出,乃至於被縮減的腳踏車停車位等等,種種不便都扎人地摩擦著日常的校園生活,該如何適應長時間充滿施工現場的校園,遂成為了師生的一道嶄新課題。

問卷調查的結果

  據我們的調查,施工最受影響的問題依序為:破損不平整的路面、曲折遙遠的替代動線、進出校園的砂石車、空氣汙染及噪音。其中,不平整的路面與替代動線兩項調查,分別有51.2% 以及 31.2%的人選擇非常受影響。可見,在偌大的校園空間裡面,校內的交通與移動確實是影響眾多師生的難題。尤其在自行車使用人數龐大的台大,路面不平整所帶來的影響特別地顯著。而若要採取步行作為替代的移動方式,學生便需要因為多處工地的封路而繞行曲折的替代動線, 使得本來就已經有相當距離的路途又更加漫長遙遠。
  
  針對這些校園空間的議題,我們邀請了總務處與營繕組現身說法。一方面呈現總務處與營繕組的顧慮,另一方面在得到回應後,可以共同思考改善的方法。

校園內的小工務局:總務處的回應

‧ 為何會同時啟動多個工程

  「這件事的確是我們當時在處理的時候沒有注意到的,怎麼所有的工程都同步在做?因為每個工程的處理程序都 OK。但因為審查過程是個別在開、個別在審,然後正好都是在這個時間完成行政程序並且發包了。」總務長王根樹表示,會有現在這種結果,僅僅是因為各工程在完成了審查及行政程序後,都在同一段時間內發包並開工而已,如此巨大的環境變化確實是意料之外的事。但除了短暫的不便之外,環境、安全、衛生等等問題絕對都是經過校園規劃小組(校規會)、環境保護暨職業安全衛生中心(環安衛中心)以及台北市都市發展局(都發局)等層層審查的,不會有問題。如果真的造成學校運作上的影響,王也說會評估「先暫停一些我們覺得可以先停的案子,學校運作還是一定要維持住。」

‧ 小椰林等路面的嚴重破損

  對學生特別有感的嚴重路面破損,總務處營繕組長洪耀聰回應:「大樓施工期間我們是有洞就去補, 不管找施工廠商還是自己去,有洞我就趕快找同仁找廠商。就是說舒適性上面當然不會和原來的一樣,但是至少安全性不會影響到。」至於有沒有可能將校內更多地方鋪成能夠承受工程車重量的混凝土馬路,洪耀聰直截地回答「可能沒有這樣的資源和時間,甚至連施工期間的陣痛期都沒辦法承受。」若鋪成混凝土馬路,那未來路面下將無法再進行任何工程,而且「這樣的路面是完全不透水,那一定會有熱島效應」,可能連校規會那關都過不了。

‧ 替代動線的規劃

  王根樹解釋,總務處交通股在訂定替代動線的原則是「除非不得已,不然不要讓大家太不方便,以變動最小的方式,盡量不要去改變大家的習慣。」但像是目前校內多處地方施工、封路,無可避免的必須要做大幅度的動線異動時,校方也只能希望師生能夠體諒,並且期望工程順利進行,能夠盡早結束工期,讓校內的交通回復順暢。

‧ 腳踏車政策的未來走向

  「台大校內的腳踏車太多太亂了。車子如果能夠少一點對大家絕對都有好處。」提到腳踏車政策時王根樹特別強調。若只從校內的用車環境觀察,腳踏車的問題也是很大的挑戰:校內的報廢車以及使用率過低的腳踏車過多且難以清除,長年下來已經累積大量的報廢車輛,也導致學生在任何時段都難以找到一個足夠寬敞的停車位,永遠都必須在車與車的夾縫中尋求一片天地,或者直接違停在非停車位的空間等等。甚至不只在校內,腳踏車的問題其實也溢出到了校園之外,台大生隨意停放單車而被周圍居民抗議的事件也時有耳聞。因此總務處表明,校方在未來會往減少校內腳踏車以及車位的方向研擬辦法,而如 UBike 或OBike 等共享單車的概念也會是校方考慮的方向之一。但儘管校方有心經營校園內的腳踏車環境,沒有經費仍然是執行與策劃上的一大挑戰。

‧ 最需要的是全體師生的協助與包容

  總務處也提到,其實校方事前都會發出公告和通知信,也會依照法定程序召開公聽會和說明會,但絕大多數的師生通常都會直接把學校的通知信刪掉,也甚少主動關注、參與校方開的公聽會和說明會。
  
  「因為我不是堆積木,也不是變魔術,是在做工程,影響是一定會有。那個過渡期、陣痛期還是要請大家多包涵。」洪耀聰強調,除了需要校內師生的體諒之外,總務處也希望師生能夠在更多細節的地方與校方進行溝通,不論是直接向總務處或營繕組反映、透過校務建言系統轉達、或者是聯絡學生會福利部及學代等等都是可行的方法。只要能經過這段施工的陣痛期之後,全校師生一定能夠在未來擁有更完善的校園設施,也能有更足夠的使用空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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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 五件大樓新建工程包括了:工學院綜合新館(工綜),原預計106年11月30日開工;生物電子資訊教學研究大樓(發揚樓),預計108年3月完工,並開放給電資學院和生農學院共同使用;教學大樓二期(綜合教學館),預計106年9月3日完工;卓越聯合中心,預計106年11月3日完工;卓越三期研究大樓(鄭江樓),預計106年8月6日完工,並開放給化工系使用。

[註二] 十件修繕工程包含了:第一學生活動中心禮堂整修工程、瑠公圳舊址復原及小椰林道段渠道景觀工程、楓香道暨舟山路公共設施改善工程、垂葉榕道路面改善工程、工綜外牆整修工程、振興草皮整平工程、綜合體育館整修工程(2017世大運場館整修工程)、106年度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田徑場跑道及網球場鋪面整修工程、教學二期停車場設置新建工程、椰林大道路面修補工程等等。

校園規劃問卷調查:學生的理解、想像與參與

◎ 梁國珊、黃怡菁

  為了瞭解台大學生對校園規劃的認知與參與情形,意識報設計了一份簡易問卷。問卷分為三部分:「學生對於施工案件的認知與感受」、「學生對於校園規劃的想像」以及「學生對於校園規劃的參與」。共收到 173 份有效問卷。從中我們可以粗略了解台大學生對於台大校園和規劃方向的看法。

學生對於施工案件的認知與感受

  校園裡正在進行的大小工程多達數十件,但有多少同學真的知道圍牆裡在蓋什麼東西呢?在填答的同學之中,最廣為人知的建案就是瑠公圳舊址復原的景觀工程,比例高達82.7%。陳文成廣場與教學大樓二期也各有 52.6% 與 48% 的同學知曉。沒有聽說過任一工程的同學的僅佔 6.9%,儘管如此,許多建案仍不為人所知,需要同學更多的關注。


工程名稱
知道的比例
瑠公圳舊址復原
82.7%
陳文成廣場
52.6%
教學大樓二期(綜合教學館)
48%
鄭江樓
24.3%
卓越聯合大樓
22%
宇宙館
20.2%
發揚樓
16.8%
都沒有聽過
6.9%
第二醫學教學研究大樓
2.9%
癌醫中心
1.7%
人文大樓
1.2%

  至於施工帶來的影響,諸如:噪音、空污、路平等等,對學生的影響程度,我們發現路面平整度對學生的影響程度最大,替代道路的使用位居第二,可能因為這兩項跟學生生活最有關,在偌大的台大校園騎車奔波,施工對學生首當其衝的就是路面不平整與替代道路的不便。噪音對同學的影響程度較小,顯示噪音問題並沒有那麼嚴重或噪音的程度同學們尚可忍受。


       影響程度
影響因子

1(沒有影響)

2

3

4

5(影響最大)
噪音
14.1%
30.6%
20.6%
21.2%
13.5%
空氣污染
5.9%
9.4%
31.2%
30%
23.5%
砂石車進出
4.1%
15.3%
22.9%
37.1%
20.6%
路面平整度
2.4%
2.4%
17.1%
27.1%
51.2%
替代道路
2.4%
10%
22.4%
34.1%
31.2%
學生對於校園規劃的想像

  填答者普遍認為「學生活動空間」、「綠地」、「生態保育」與「文資保存」皆是校園規劃的重要議題,其中以學生活動空間最被重視,將近九成五的人都認為它重要或是非常重要。反之,對於「民眾遊憩空間」與「周圍社區連結」的重要性,較多的學生持中立意見,例如 40.5% 的填答者認為台大與周圍社區連結有其必要性,但也沒那麼重要。


1(最不重要)
2
3(中立)
4
5(最重要)
民眾遊憩空間
8.1%
19.1%
31.2%
24.3%
17.3%
周圍社區連結
5.2%
21.4%
40.5%
26%
6.9%
文資保存
1.8%
2.9%
17.1%
43.5%
34.7%
生態保育
0.6%
2.9%
11.8%
42.4%
42.4%
綠地
1.2%
0.6%
11%
29.5%
57.8%
學生活動空間
0%
0%
6.5%
30%
63.5%

  我們預想學生活動空間應是台大人最在乎的事之一,因此也調查了同學對於現況的意見。有 49.1% 的人認為目前的學生活動空間是不夠或是非常不夠的,僅 18.5% 的人認為其足夠或是非常足夠。


1(非常不足)
2
3
4
5(非常足夠)
學生活動空間
12.1%
37%
32.4%
12.7%
5.8%
學生對於校園規劃的參與

  在學生自治團體公告建案相關資訊方面,學生普遍認為不足,有 65.9% 的填答者覺得不足或非常不足。而學生表達意見的管道是否足夠,59.5% 的人認為不足或非常不足。


1(非常不足)
2
3
4
5(非常足夠)
學生會/學代會
建案資訊公告
17.3%
48.6%
27.7%
5.8%
0.6%
學生表達意見的管道
17.9%
41.6%
30.1%
9.8%
0.6%
 
  在填問卷之前,知道校規小組、校發會與籌建會的比例分別為 59.5%、47.4% 與 19.7%, 顯示仍有一半以上的學生不清楚這些機構的存在。而詢問同學是否曾透過任何管道表達意見, 高達 79.4% 的人沒有此經驗,不到 10% 的同學曾透過學代、系學會、院 / 系辦等管道發聲。

透過何種管道表達意見.png

  最後,學生參與校園規劃的意願部分,有 50.3% 的填答者表示願意嘗試,而預期花費時間以每週小於 1 小時為大宗,然而亦有 27% 的同學表示花費 1 至 3 小時都在可接受範圍內。




  總的來說,在學生參與校園規劃方面,學生對發聲管道了解較少,這是學校與學生自治團體可以努力的方向。另一方面,學生雖反映了許多問題,卻較少參與校規程序、實際付諸行動,但從同學願花在校園規劃的時間可看出,學生仍希望能自己決定自己使用的空間。至於學生到底該如何運用這些時間?該參與那些會議、與誰討論?如何行動最能發揮影響力? 這是本專題後續文章試圖回答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