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8日 星期五

台大校務會議,楊泮池校長提出「不續任」請求

  ◎蔣聖謙

    3/18(六)上午,召開105-2學期第一次校務會議。其中一項議程,由郭副校長向全體校務會議代表,報告有關校教評會就郭明良等論文造假案[1]的結果。報告完畢後,輪由校長發言,校長首先表示個人在調查中已盡迴避,對整起事件沒有直接關係,並感到遺憾,最後在哽咽中宣布:為了不讓台大繼續遭受攻擊,將不再續任,並徵求校務會議代表同意。

  會中如電機系吳瑞北教授,以及生農學院官俊榮教授等人,提出臨時動議,主張於教育部調查報告結果出來後兩週內,最晚不超過四月底,召開「臨時校務會議」,討論校長是否續任問題,以及其他如媒體不實抹黑、學術倫理審查機制等議案,主張透過校務會議代表議決,決定續任或不續任。

  而政治系黃長玲教授,則反對以校務會議決定續任或不續任,若投票結果是續任,而楊泮池教授本人並無意願擔任校長,不可能強迫擔任該職位,主張校務會議僅是予以承認「不續任」,隨後法律系張文貞教授認為,校長表達「不續任」意願是一種辭職的決定,該臨時校務會議,應該將焦點放在校外指控、學術倫理機制等事務上,沈冠伶教授也表示,不續任的案子,按照校務會議規則第十四條[2],應是所謂「窒礙難行」,該由校長以書面向下次校務會議提出報告,不該現在決定,而該於臨時校務會議上處理。

  會中討論的核心,除就「不續任案」本身的意涵論爭外,還包含學術倫理違反的程序如何完備、如何回應媒體相關空穴來風的指涉。會中如吳瑞北教授提到,目前處理學術倫理案件,僅是使用各學系教授審查升等著作論文的程序處理,關於這個「頂樓加蓋的違章建築條款」,需要予以處理;又如郭副校長於報告調查結果的過程中,不停強調即使校方於二月發出調查結果報告,媒體視而不見,反而持續以不實爆料攻擊校方,也為多位教授認同需要討論後續如何因應。

  隨後,經附議、投票表決,通過「臨時校務會議」案,將於教育部調查報告結果完成後召開,而現行的台灣大學組織章程,並沒有明文載明究竟已通過續任案後,若是又選擇不續任,將如何處理?又將如何開啟校長遴選程序?也因此,相關的事宜有待臨時校務會議討論議決。

  對於後續校長職位的異動還充滿著不確定性,不過會上郭副校長也強調,因應本次案件後台大內部對於論文造假等違反學術倫理的狀況,將會召開研究誠信教育計劃小組、研究誠信法規工作小組、研究誠信調查委員會工作小組等三單位,教育計畫小組將於四月底召開公聽會,而法規小組將由法律系教授協助訂定程序,完備如證據保全、調查機制的運作,所有單位將於六月校務會議進行報告,對於台大學術倫理機制的完備,仍有待我們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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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相關事件報告可參閱 https://www.ntu.edu.tw/highlights/2017/he20170226.html
[2] 校務會議規則第十四條:「校務會議就審議案件所為之決議,如校長認為有窒礙難行者,應以書面,說明理由,向下次校務會議,提出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