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9日 星期六

尋找李明哲:0909救援記者會


◎臺大意識報


  台灣人權工作者李明哲在中國失蹤至今已經175天。台灣民間團體組成的救援大隊向聯合國申請強迫失蹤的緊急救援,於6月23日被受理。李淨瑜原定9月13日前往日內瓦開會,但兩天前接到通知李明哲已經認罪、審判將在9月11日進行,因此今早和救援大隊招開記者會。他們向陸委會申請入境中國,希望能抵達法院。有位自稱中國律師的人試圖聯絡李淨瑜,陸委會也希望李淨瑜和她聯絡,但李淨瑜並不願意,目前陸委會還無法確定是否有入境許可。



  他們昨天透過媒體得知,海基會和李明哲的媽媽突然要前往中國,並獲得了入境許可,救援大隊的邱伊翎不禁質疑,陸委會宣稱提供的協助是否是平等的協助?受李淨愉委託陪同的前民進黨委員王麗萍也補充,案發至今李媽媽都交給李淨瑜處理,昨天中午也曾和李媽媽連絡,李媽媽還是說讓媳婦處理就好。王麗萍說,明哲和淨瑜從大學時就是民進黨的青年軍,「彼冬就已經咧創政治,熟似到這馬已經二十幾冬」,他們的政治立場和情感確實和李媽媽非常不同,案子一發生李媽媽就和淨瑜說,李明哲應該向祖國道歉認錯,但無論如何只希望順利把李明哲帶回來。


  司改會執行秘書蕭逸民說,他們有聯絡中國的法院,越洋法院說這是公開的審判,但台灣人要旁聽需向國台辦申請,因此才請陸委會幫忙。陸委會認為核准的機率非常低,過去通常是國安單位或其他被指派的人才能旁聽類似的審判,這也是中國的維權律師接受審判的真實情況,至今陸委會也完全無法掌握家屬抵達後,陸委會或台灣的海基會在那邊能做什麼事情。


  蕭逸民也提到,對救援大隊、台灣人來講,這一次審判的被告不是李明哲,而是中國的政府和司法,如果李明哲真的被判有罪或當庭認罪,台灣第一個依中國「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刑的政治犯就要誕生。他也提醒在場媒體,台灣民眾可能要第一次接受「被認罪」的經驗,而在場媒體也都無法前往中國採訪,希望媒體屆時能不要只表面地報導「李明哲認罪了」。


以下是李淨瑜所提出的四點聲明:


1. 我們非常感謝過去半年來國人對李明哲的營救努力,我們也要感謝國際社會對李明哲的高度關切,這樣的現象已使李明哲案即將落幕,我由衷感謝。


2. 此時此刻,我也要懇求國人,如果看到李明哲在非自由意志下,在法庭做出或說出某些難堪的言行,請國人體諒,那就是中國政府的拿手好戲「被認罪」而已。


3. 關於李明哲事件,過去半年來我已說清楚立場與原則。此刻我沒有新的補充。我去,不是要挑釁,也不是要去爭辯,而是要看到正義降臨,讓李明哲可以尊嚴、快速、平安地回到台灣。希望大家共同祝福李明哲平安歸來。

4. 很多好朋友都擔心我,擔心我到中國會像劉霞女士一樣被失蹤或淪為人質。倘若我真遭遇如此厄運,請大家不要營救我,我自有自處之道。請不必為我費神,浪費社會資源。